一样,把孩子扔到孤儿院就完事了,一家三口直接出了国。
不是洛霜心里阴暗,可她就是觉得,如果这个大孩子以后出息了,他们知道了,还是会黏上来,拿着亲生父母的身份说事,让大孩子给他们养老。
但凭什么?
孩子没养过一天,还接连两次弃养,给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现代那种条件,弃养孩子有多少是真的迫不得已?
大多数都是嫌弃孩子累赘吧?既然如此,你凭什么享受孩子的养老?
事就是这么个事,三阿哥觉得,既然我皇家出钱养了,那就不能给你摘果子的机会。
于是他就弄了一条规矩,那就是本地的孩子不会在本地养,而是送到别的地方,之前的档案全部销毁,至于送去哪里,都是随机的。
进入新的育幼院后,孩子会重新起名字,重新入档案。
也因此,这个育幼院是不收六岁以上孩子的,过了六岁,都会被当地官府送到当地小学去,寄宿嘛。
让孩子拿着助学贷款上学,以后慢慢偿还,如果以后孩子的父母找过来,那还没毕业的,就让父母帮着偿还学费,已经毕业的,几年内是换不完助学贷款了,也就没多少钱能帮助父母。
等到他们工作了几年,思想成熟了,还认为要照管抛弃他们的父母,那就照管吧。
这是你自己的事。
而育幼的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抛弃孩子,尤其是抛弃女童。
早在两年前,就严令禁止溺死女童,一旦发现,女童的父亲仗着五十大板,如果没有父亲,就由父亲的兄弟们承受,如果没有,就由家里的男丁承受。
要是一个男丁都没有,那更好办,罚款十两。
为了遏制这种风气,朝廷设立了一个举报制度,只要发现有溺死女童的,举报了朝廷就给奖励十两。
一时间,全国各地到处是举报声,狠狠地板子下去,再也没人敢顶风作案了。
可这也不够,他们不动手害死,也想让女童饿死,或者完全不照管,病死什么的,屡见不鲜。
三阿哥知道朝廷需要人,需要大量的人,因为不仅大清境内,之后兄弟们的地盘,也需要许多许多人,所以无论男女,孩子越多越好。
于是他下令,一对夫妻只要生了超过三个,第四个孩子就能领到育儿基金提供的奖励,一个孩子一年一两银子,领到这孩子六岁为止。
当然前提是,这个孩子是老四,也就是说,在他六岁之前,他前面的哥哥姐姐不能出事。
要是他成为了家里的第三个孩子,银钱奖励就取消。
后面第五个第六个孩子也照此办理,生得越多拿得就越多。
一两银子按照目前的物价,够一个幼儿吃半年粮食的。按理来说,这是不够的,但是古代人不会觉得亏了。
因为古代的孩子难养活,他们为了保证有孩子长成,本来就在不停地生。
不给钱也生,那给钱了当然就更高兴了,所以生得更卖力了。
洛霜知道这项措施后,就在原来的幼儿基金上,再增加了一些条款,并拨出了一部分资金。
比如第四个孩子是女孩,就再加半两,而这半两由花贤银行支出。
如果前面三个孩子有一个女孩,一两半就变成二两,是生男孩的整整一倍。
在这样的扶持下,去年一年大清的新生儿涨了三成,其中女孩就占了两成。
这倒不是百姓还能控制生男生女,而是有些人家会觉得女儿留下不划算,等第四个长到六岁,不能再领钱了,就送走。
现在女孩给的钱多了,前面有姐姐的话更多,他们就愿意留下来了。
三阿哥在禀告这数据的时候,是激动的。
看我做得多好,每年三成三成地加,很快大清就不缺人了,想迁到哪里就迁到哪里。
雍正嘴角抽抽,懒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