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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欢喜人家(7)三合一(1 / 7)

欢喜人家(7)

接到信后, 四爷拉着林雨桐去了书店。在书店把小学一到六年级能买到的课本和资料书,都被买到了,接着是初中的包括高中的,整套的打包。小学的又买了各种版本的教师用书,什么教案之类的全都包含在内。

买好之后, 顺便送邮局,收件人写的是苏宝山。这东西沉的很, 苏宝凤压根就取不了的。

这边收拾完了, 四爷又拉桐桐:“在附近找个房子去。”

租房子?

“干嘛?”林雨桐以为四爷又要找一个安全屋做秘密基地呢。问完了反应过来了, 宋兰兰没回来了, 可也不能一直住娘家。出嫁的姑娘再回娘家,娘家的哥哥弟弟都结婚了,还挤着呢,她回去算怎么回事?

离开了夫家, 回不了娘家,能去哪?

宋兰兰是商场的售货员,以前是好职业,近几年不行了。私营化了, 年轻的小姑娘们还能调整调整自己,慢慢适应私营的节奏, 但对她这种以前就是上班织毛衣嗑瓜子的人来说,真就适应不了。光是那个对待顾客的态度,那就不成,“最近要辞退一批, 她怕是就在辞退的名单里。”

这要是再没工作了,咋办呢?

也是!

当了人家的儿子,这妈就得管。

先得给找个落脚的地方,至于生活问题怎么解决,那得先安顿好了再说。为了方便照顾,也没找很远的地方,就是距离学校比较近的胡同,门房住着的一家人现在不在这边住了,房子出租,以现在的条件看,就挺好。

人家院子里的人认识四爷,虽然没见过林雨桐,但是见了面生的这么大的姑娘,一说住哪的,人家立马就知道:“东子家的闺女?长的真俊。”

但是大姑娘跟着小伙子出来租房子,“你爸知道吗?孩子,你爸的脾气可不好。”话像是对四爷说的,“叫你爸知道了,能打断你们的腿。”

感觉要是不说清楚,一会子都得知道自己跟四爷出来租房子了。

四爷就说:“给我妈租的!”

“干啥给你妈租呀?”进来一个推着自行车的,林雨桐也不知道是谁,但肯定是认识宋兰兰的,她跟四爷说:“你妈回家了。家去吧!别在外面胡闹了。还给你妈租房子?有钱吗?跟你爸商量过吗?真是胡闹!小心我告诉你爸去!”

这被当做小孩的感觉呀……还挺新鲜的。

不过宋兰兰回家了?

也不算是出奇吧!她是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要本事没本事,偏偏是在以前的工作单位养成的那个习惯,爱清闲,吃不了苦。你说如今都跟着市场走了,谁养她这样的姑奶奶去。以前上班,早上去迟了没关系,客人等着。坐在那里织毛衣,唠嗑嗑瓜子,客人来了爱搭不理,没人管。然后半晌就下班,早早回去给老公孩子做饭,也不扣工资。这么些年了,突然就换个样儿,怎么习惯?她现在还想像以前这么着……要么她爹是老板,要么她男人是老板。可她爹和她男人都不是老板,所以她很可能就找不到顺心的工作。没工作没收入,女人又过了最好的年华,离了婚怎么办?所以,不回去跟男人过日子,还能怎么着。

这段时间四爷没管,就是看看人家怎么选择。撑了这么多天,以为能撑下去了,他都准备都租房了,结果人家回家了。

可就算是回去了,四爷还是得问一句:“……要是觉得委屈,就离婚。我跟你……房子可以暂时租着住……”

宋兰兰倒是先恼了:“瞎咧咧啥呢?大人的事你别管,明儿开学了,好好上学去。”我跟他离婚,便宜谁去?想都别想,“……楼上的房间我收拾好了,你看你是住上面还是住下面,你先选,别管你姑。”

得!还没法说。

至于住上面还是住下面……当然是住上面。上面清净。

林雨桐这边呢,不能把苏宝凤那边的事瞒着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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