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工作人员见阎炎似乎对哈里斯感兴趣,自告奋勇说要带路。
原本只是客套话,没想到阎炎真的答应了,坐上阎炎的车时,工作人员还是晕乎乎的。
直到那栋砖红色房子跃入自己视野,工作人员才敛了心神,指着房子向阎炎介绍。
然而阎炎的视线并不在那处,透过车窗,他已经看见了对面院子草地上的路行远。
四年未见,少年依旧是记忆中的那幅模样。
烟灰色衬衫往上卷了两卷,精瘦手腕露在眼皮底下。
路行远正背对着自己,专心于手中的画笔。
阎炎眉骨皱了下,指腹摩挲着。如果不是那件事,他其实并不讨厌这个学生。
路行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有天赋。
阎炎惜才,否则当初也不会花那么多心思将人弄自己身边了。
工作人员有些聒噪,滔滔不绝向着阎炎介绍哈里斯,也就阎炎自家的助理看出老板的不耐烦,忙拿话岔开去。
蓦地却听见阎炎的声音:“那个人,怎么有些眼熟?”
他目光落在路行远身侧的沈知岁上,助理顺着他视线望去,一笑。
“老师你忘了,那是秦总的小女朋友。”
阎炎忽的一愣,眼神变得警惕:“……哪个秦总?”
“华达的,之前我们在d国见过。那个女孩子还说想做你学生,和我打听了你不少消息。”
阎炎猛地看向助理,双目瞪大:“你和她说了什么?!”
助理忙摇头否认:“我没说什么。”
“不过她好像对nebu挺有兴趣的,问了我不少。”——
秦珩第一次正视助理递过来的那叠资料。
诚如邓屿所说,十六岁以前,路行远真的称得上天之骄子。
甚至还被某国际日报报道为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在汉诺丁殿堂举办独奏会的华人。
目前为止,能在汉诺丁殿堂举办独奏会的钢琴家屈指可数,而华人到目前还是零。
就算是目前最有希望的钢琴家阎炎,也被对方拒之门外。
秦珩翻开着手上的资料,满满一沓纸都是路行远的奖项。
借着头顶暖黄色的光影,终于看清路行远的容颜。除了那双茶色眼瞳,路行远和他并不相像。
照片上的路行远还只有十四岁,眉眼笑得温和谦逊。
那时他的腿还是好好的,少年一袭深黑燕尾服,站得笔直,台上聚光灯凝聚了所有的荣耀在他脸上。
秦珩目光一暗,倏然想起了沈知岁,指尖掐得手心生疼。
沈知岁以前对他的那些爱慕目光,都是对着路行远的。
助理给的资料显示,沈知岁现在和他合租在一处。
秦珩想,她是不是也会用那种眼神看着路行远,一遍又一遍将阿辞呢喃于齿间。
是不是也会窝在男人膝上,将他们以前那些旖旎过往轮番过一遍。
秦珩掐着手心。
嫉妒比愤怒更胜一筹。
他第一次全心全意想要学会去爱一个人,结果还没开始,就宣告失败了。
……
大概是日有所想,秦珩当晚梦见了沈知岁,只是梦里的主角再也不是自己,那张酷似路行远的脸蹦出来时,秦珩突然被自己吓醒。
翻身看才早上六点多。
这边天刚露出鱼肚白,管家给他准备了西多士和玫瑰豆浆。
刚用完早餐,秦珩就接到了秘书的电话,说是阎炎的助理联系了自己,想着约见一面。
“……阎炎?”
秦珩揉着眼角,突然想起昨天邓屿无意间提到的话,路行远曾经是阎炎的学生。
他看过路行远的资料,确实是优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路行远十六岁后的资料都被抹了个干净。
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还是在一次独奏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