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到昨晚的慈善晚宴,她眼神闪了闪,心中不断猜测。
顾纤的视线落在顾菀身上,确切地说,是落在她面前的酸枝木钟箱上,里面装着民国时期的老式座钟,大概是年头太久了,箱体被人摩挲的格外光滑,那只座钟在曲家摆了二十几年,连带着顾纤也对它多了丝丝熟悉的感觉。
几月前,原身刚高考完,搬到顾家,顾菀来到她的房间把座钟搬走了,那时原身还对这样的家庭抱有期待,并没有将事情说破,但现在的顾纤不想忍了,反正最坏的结果就是死,她还怕什么?
“把座钟还我。”顾纤走到顾菀面前,冷着脸索要。
顾菀明显有些尴尬,两手搭在膝头,轻咬着下唇,犹豫好半天都没开口。
顾纤是乡下人,不识货,也不知道这只座钟有近百年的历史,价格高昂,市面上根本买不到,原家老爷子最爱收藏钟表,要是把座钟给他,贺岁电影的女主角就是自己的了。
“这不是你送我的吗?难道反悔了?”
要是顾纤没猜错的话,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就是书里的男主原秋林,他是明辉娱乐的总裁,按照剧情发展,顾菀对他抱有好感,肯定不想给原秋林留下坏印象。
“对。我反悔了,这是外公的遗物,不能给你。”
苍白瘦弱的少女站在客厅里,如同纤细的芦苇,风一吹就飘飘摇摇,但那双眼睛却格外明亮。
客厅里很安静,别墅外面传来时高时低的鸟鸣声,顾菀不想再在这个妹妹身上浪费时间,她咬咬牙,将钟箱往前推了推。
“既然这东西这么珍贵,你可要好好保管,千万不能再随便送给别人了。”说到“送”时,顾菀刻意加重了语气。
顾纤漫不经心点了点头,转身上楼了。
座钟虽然价值不菲,但顾纤却不在乎这一点,她真正在乎的是钟箱最底层藏着的东西——原身母亲和顾临呈的结婚证。
这是唯一能证明原主不是私生女的证据,可惜按照原本的剧情,它被顾菀送给了原老爷子,就算原身想解释也没有办法,她只能缩在阴暗角落里,默默承受着来自外界的恶意。
回到房间,顾纤把房门反锁上,右手拇指轻轻摸了摸左手腕处的红痣,一阵凉意从那处皮肤涌出,让她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
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顾纤不是不害怕、不惶恐,但从小跟着她的红痣还在,一切就还有转机。
在现实世界,顾纤是华国最出名的花艺师,之所以能在不到三十的年纪取得这样的成就,是因为她有红痣这个金手指。
顾纤最开始并不相信这红痣的来历,每次爷爷提起,她都是当成故事听的。
据说顾家世代种植花木,她太爷爷在世时,曾是当时最有名的花匠,有一位高官找到顾家,让他救一棵烧焦的桃树,这是高官已逝夫人亲手种下的,意义非比寻常。
花匠擅于养花种草,却不能起死回生,太爷爷婉言拒绝,岂料高官当场翻脸,拔出手.枪抵着太爷爷的脑袋,用全家人的性命要挟他,让他在一个月内救活桃树。
太爷爷没有办法,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眼见一个月的期限就要到了,桃树依旧是老样子,没有半点好转。心灰意冷之下,太爷爷将希望寄托于满天神佛,他去道观跪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手腕上就出现了这颗红痣。
红痣里藏着息壤,它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没有多大用处,但对于花草树木而言,功效无与伦比,太爷爷将一捧息壤跟树下的泥土混合起来,没过多久,枯死的枝头就再次发出新芽。
顾纤没学到栽种的手艺,但红痣传到了她身上,她对花木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只要用上息壤,所有的植物都能在她手中达到最佳状态,呈现出最美的一面,才让她灵感源源不绝,搭配出备受称赞的盆栽。
低头打量着手腕,那粒红痣仿佛蒙了一层薄雾,影影绰绰,根本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