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好, 之前想着哥嫂下午要回城。想着上山捡些蘑菇带回去也能做个菜, 没想到遇到了三只被咬伤的野鸡还有两只自己撞伤的野兔, 也没有别人看见,我就捡了回来。
给爸妈一只野鸡, 哥,嫂子你们带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回去,还剩一只, 我就自己留下, 给红梅补补身子。”
一次性说了一大串, 说的蔡家一家人心里头热乎乎的。
看来,这位懒女婿(懒妹夫)也不是那么差劲。至少知道心疼人, 目前看着还行。
结婚的第二天,韩君越成功的俘获了蔡家人的心,至少有了百分之五。
从负印象到好感都百分之五, 真是不容易。
全家人最骄傲的就是蔡红梅,她也不是傻子,知道父母兄嫂都看不上丈夫,知道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知道找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 在日常生活上,帮不了她。甚至会是她的累赘,可她甘之如饴, 她在心灵上是愉悦的。
她就是喜欢这个没用的男人,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只要每天都能看到他,苦点累点她都愿意。
她知道屯子里的人怎么说她都, 说她明知道是个火坑,她都愿意跳下去。
火坑就火坑吧,她就喜欢跳火坑。
“爸,妈,我家君越不错吧,他只是做不了多少体力活。但他人不懒,知道心疼人。”
“算啦,你自己愿意的 ,我和你妈不管。回去回去,别总回娘家。”蔡父不耐烦的挥手让闺女回自己的家。
但那黝黑的老脸上泛起不易察觉的红晕。
唉,老了,自己看走了眼。那孩子还是不错滴,虽然他上山捡猎物不充公,但不是大的猎物他也不好多说。
看俩孙子和儿媳那样,他都不好意思说上交的话。
“爸,您可真有意思,就住隔壁,让我不要常回来可能不?”
说完,扭着腰嬉笑着走了出去。
“死丫头,就知道怼你老子。”蔡父貌似狠狠的瞪了一眼不听话的闺女。
转眼就是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韩君越也对妻子有了更多的了解。一个不计回报追寻虚无缥缈爱情的傻女人。
青山屯的社员们,已经开始准备猫冬,秋猎的人选已经选好。
瘦弱的韩君越没有被选上秋猎队,只能待在家里。
待在家里的韩君越也没有闲着,一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反正蔡家人不晓得。
“君越,吃饭了。”蔡红梅做好晚饭,对着隔壁房间喊了一声。
“哎,马上。”
房间内的韩君越,停下手中的锤子,解下身上的围裙,走了出来。
他在做一个小玩意,希望能帮助家里改善生活条件。原主韩君越除了痴迷文学诗歌以外,他还有一个异常的天赋,他的手灵巧极其会做各种手工。
前世原主回沪市以后,进的就是机械厂,他能进去凭借的就是真本事。回城的知青多的如过江之鲫,他为什么能找到工作,那就是他的小爱好,喜欢自己组装一些物件,还能自己做一些小发明。自己改造,原本他就是高中毕业。
也学了一些知识,他还自学了一些机械方面的知识。也跟着弄堂里的一位在机械厂上班的邻居伯伯,学了不少东西。
他现在做的就是前世原主自己的一个小发明。
只是到了后世几十年后,科技日新月异,他的小发明不算啥。但放在现在,是很有搞头。
他大算另辟蹊径,自己在家里猫冬搞发明创造然后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
前世的原主,可是一个人做了不少的小发明创造。每次手工弄出来一个小物件,他就一个人偷着乐,也没有想着拿出去怎么样。
这些宝贵的经验还有一些切实际的发明现在都属于君越,也会在七十年代绽放出属于他独特的光芒。
“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