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深秋的树枝子早就干得透透的,一脚踩上去清脆得让人忍不住想要捡起来带回家当柴火烧。
只是裴晦没这个想法。
他只是盯着自己的鞋子看了好一会儿,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双鞋,已经是他最后一双好好的鞋了。
下一双,还没个着落呢。
不怪裴晦为了一双鞋叹气。
若是换做穿越前,一双鞋子罢了,随便找个鞋店或者去夜市上摆摊那些档口也容易得很。
再不济大不了走半小时到镇上的快递点那也不失为一个选择,哪用得着为了一双鞋子发愁?
但是现在?
裴晦四处张望了一圈,入了深秋,这荒山上荒无人烟除了他这个胆大的压根没人敢上山来。
这满地的柴火要是让外面的村民看见了,谁不是稀罕得当成宝贝一样?
入秋了柴火价格可不便宜得二十铜钱一担,要是到了初冬,那至少得三十铜钱一担了。
所以胆子大敢进山的裴晦不缺钱,但问题是,他缺个给他纳鞋底的。
“唉。”
又深深叹了一口气,裴晦愁眉不展却一弓身直接背起了一头鹿。
那鹿头上的角还好好的,他估摸着先晃到酒楼那让他们当面看着自己把鹿角给割下来,这头鹿都能多买半吊钱——穷讲究,不过是男人们觉得公鹿的血肉更能让他们龙精虎猛罢了。
不过也好,多卖半吊钱也是好事。
再加上这鹿茸,他起码能收获小十两银子。
裴晦按照往日里的物价计算了一下,终于下定了决心——给自己说门亲事去。
再不说亲,他怕是只能自己亲手纳鞋底了。
心里盘算着,裴晦下山的时候头一回没避让着村民们。
他身上背着头鹿,哪怕头发还没来得及蓄长,往日里也一副不爱和人打交道的样子,但不少大山村的村民们还是忍不住眼热着上来凑了个热闹。
“裴、裴兄弟,你这头鹿,今天自己打的啊?”
问话的是里长家的三孙子,何大壮。
来了,正巧来了个最合适的。
裴晦装作被问话停了脚步,脸上勉强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他从前就不怎么爱和人打交道,到现在也还是这毛病。
“嗯,对,今天上山运气好。”
何大壮也没想到,这平日里不咋亲近人的外来户居然真和他搭腔了!
他心里莫名有些兴奋,就跟着说了几句。
“那这运气是真不错啊,这还是只活的呢,还有鹿茸,卖到镇上值不老少钱了吧?”
裴晦也不打算瞒着。
“是得有几两银子。”
几两银子!
何大壮当下就倒吸一口冷气,乖乖,他是知道做猎户的有时候不开张就算了,这一开张,顶得上寻常人家吃三年啊!
旁的人见他们聊上了,也忍不住凑过来大着胆子问裴晦这那,裴晦忍着不适都简短回应了。
约莫换了五六个人,终于有个婶子把话问到了他心坎里。
“哎呦,我说裴小子,你这鞋看着都裹不严实脚趾头了,怎么也不补一补呢?”
何大壮在旁边随口接了句,“买双新的也行啊。”
婶子立马笑话起他来,“大壮你小子这话说的,裴小子难道自己还会纳鞋底呢?”
她话应刚落,就察觉到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看。
裴晦心里感动至极,嘴上却带着一丝苦涩。
“婶子说的是,我不会纳鞋底,他们不让我买鞋。”
婶子被他盯得起毛呢,一听这话,忽然就觉得裴晦也没那么吓人了。
瞅瞅,看着像个土匪身板那么壮实还会打猎又咋样?
这家里头不还是没个知冷知热的,连个鞋底都没人给他纳?
何大壮一听也直抓后脑勺一脸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