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若非他是先认识小宋的,那么是真的认不出来啊!
“大志,你出来一下。”高明程说道,这里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哎。”黄大志应着,他早就知道高明程来了,现在看到高明程来找他了,还有些高兴。
两人走了出去,寻了一处隐蔽的角落站着。
高明程环顾四周,发现无人后,这才从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
他笑着将手表递给黄大志,说道:“劳力士,国外的货!你猜要多少钱?”
黄大志看到那手表时,眼睛就瞪大了,他从未见过这么新奇奢华的手表。
他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块半旧的庐山牌手表了,这是他从同事那儿买的,只了二十块。
如今成了协警,没有手表可是不行的,因此黄大志是忍痛买下这块手表的,但有了手表后,他发现的确方便了很多。
“多少钱?”黄大志接过那块劳力士手表,心扑通扑通跳着,他已经预感到这块手表肯定很贵了。
国外的货呢……得好几百吧?
黄大志撑大了胆子想着。
“一千三百多!这表昂贵,以后还会更值钱,你好好收着,私底下赏玩就好,别被人发现了。”高明程把配套的盒子也拿了出来,让黄大志装好。
当黄大志听说要一千三百多时,整个人都僵住了,手想哆嗦,却又不敢,生怕手里的手表一个不小心就掉在地上了。
他连忙把手表还给高明程,不肯拿着了。
高明程又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笑着说道:“你那块是送给你的,这块是我的!也是劳力士的!”
“我在羊城时,把黄金卖掉了,我和你说一说这买卖的过程和价钱。”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一遍。
然后又说道:“最近几年,黄金应该都是这个价。你自己可以琢磨琢磨找个机会卖掉一些。你最好是一点一点的卖,省的一下子得钱太多,会被人盯上。”
高明程知道这些道理,但他还是一次性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在羊城久留,只要人走掉了,那就没啥事。
他会这样做,也是因为自身有底气,即使被人盯上,那也不怕。
但黄大志的身手逊色于他,自然得走更稳妥的路子。
对于这些,黄大志的确一无所知,甚至不敢故意去打听些什么,生怕被人察觉自己当初偷拿黄金的事情。
听了高明程所说的经历后,他原本一片茫然,就瞬间有方向了。
他把手表还给高明程,说道:“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拿回去吧。”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你连更贵重的黄金都送我,我送你一块手表又怎么了?你是想让我把黄金还给你?”
黄大志闻言,立即摆手解释:“不是的,不是要你还。”
把黄金给了出去,黄大志从未后悔过。
钱很好,但有些朋友更重要!
如果没有高明程,他这会儿还在军岭的田地里埋头干活呢!
家里的人老的老,病的病,生活全无一点希望。
而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我只是……反正我也不能戴……”黄大志解释着。
高明程笑道:“难道我能戴?这表昂贵,村里人没见识,是认不出来,但我哪里舍得戴着它干活?我这块我也是得先收藏着,等以后条件合适了,再拿出来戴!”
“你别看一千三很贵,等以后它的价钱更贵,你有钱都未必舍得买!先留着吧,咱们总有光明正大戴它的那一天!”
高明程的话,把黄大志说的热血澎湃起来,他重重的“嗯”了声,对未来更加的憧憬了。
话都说到这一步了,黄大志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仔细的把手表装进盒子里,然后藏在衣服内袋中,决定把东西好好的藏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