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是临港城市,地气潮湿,初春总是带着料峭的寒意,霏雨连绵,空濛如丝。
林琅在这样潮湿的天气中醒来,他睡眼惺忪,起身拉开窗帘,扑面而来的寒意仿佛要渗入他的骨头缝里。阳台上有几盆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迷迭香,还有两株玫瑰花,正开着,花朵如喷火蒸霞。
都是周济慈种下的,布置得井井有条,全无纷乱。
他们住的这间小房子地处港城的西郊郊外,附近有不少矿工场和监狱,灰烬像野草一样疯狂地生长。正是上班的高峰期,一个个灰蒙蒙的人影在尘土中起伏,林琅一面观察一面沉思,觉得他们好似一只只辛苦的爬虫,心里突然涌上一股莫名的焦虑感。
他没有再看,赤脚走出卧房,地板上的湿冷让他打了个哆嗦,只觉凉意从脚底漫上来,口中不禁嘟囔道:“该给家里添个除湿器才行,年纪轻轻得风湿可不好……”
走出卧房,不远处的餐台前立着一位身形颀长的年轻男子,他已经晨练完毕,正在准备早饭。
男子约莫二十多岁,头发浓密乌黑,黑得像盛开的风信子花,穿着白波纹绸的衬衫,领口处绣着朵小巧玲珑的山茶花。他的身上只有黑和白两种单调的色彩,虽也是标致,但未免清凛寡味了些。
见林琅起床,周济慈很自然对他淡笑道:“你醒了,吃饭吧。”
他举止温儒端严,但这样一笑,却有股色笑袭人的风情,看得林琅心动不已。
他是林琅的男友周济慈,两人已经交往三年有余,感情甚笃。
早饭不算太复杂,牛奶麦片粥,刚烤好的吐司,还有煮鸡蛋……主打一个健康营养。
周济慈不喜欢吃饭时和人交谈,两人一言不发地用完早饭,他又煮上一壶黑咖啡。
两人都是娱乐圈的打工人,早起一杯黑咖啡有助于消肿,保持身材。这样的早饭林琅足足吃了三年,周济慈也为他做了三年。
黑咖啡的苦涩在舌尖打转,久久不散,看着杯底残留的乌色液体,林琅突然觉得有些腻,心头涌上一股烦躁,闷闷不乐。
林琅抬头看向周济慈,他正在精心给一束紫罗兰开茎。
他修剪得很慢,但很认真,他双眼微饧,似睁非睁,面色莹润,有种近乎圣洁的脱俗感,那姿容映衬着晨光,异常端庄优雅。
剪完茎,周济慈又给客厅的花瓶换水,插上新的花束,春日的微风轻拂青瓷瓶里的枝条,馥郁的馨香四散溢出,全新的一天开始了。
林琅心中的躁郁淡去些许,这个男人是他在这个畏缩又阴郁的街巷里唯一的慰藉。
他第一次见到周济慈时,周济慈还是一间酒吧的调酒师。
损友跟他说起周济慈时,猛地灌下一大杯冰啤,激动道:“见到他,老子才算知道,什么叫做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什么叫做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1】
为这个描述,文凭只有初中毕业的损友掏空他肚中所有的存货,但林琅还是好心提醒道:“这些词都是形容女人的。”
损友不在意地摇摇手:“不重要,你跟我去看看,保证不后悔。”
然后林琅就去了,他还记得那是个俗不可耐的地下酒吧,灯光昏暗而柔和,唱片播放机里放着黑胶唱片《夜莺》,每个客人都荒诞又燥动,皮囊下潜伏的欲望正在蠢蠢欲动。
小小的吧台边围满了人,人头涌动,热闹非凡。
一个年轻男子站在台前,他身形挺拔,正在为客人制作一杯鸡尾酒。
他身穿白色的佛罗伦萨衬衣,领口用绸带系着一串紫罗兰,莹润的肌肤在衣衫下隐约浮动,素白纤长的手指灵活地摇晃酒器,像是在用手指表演一场优美的舞蹈。
这场盛大的演出结束后,男人将一款前苏联式的鸡尾酒推给对面的客人,抬眼示意道:“请用。”
林琅眼尖地发现他雪白的指尖被冻出一抹胭脂般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