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哥,这……”宋知换好一套之后,犹犹豫豫地走了出去。
王可回头一看,顿时沉默了。
他喜欢的嘻哈风穿搭,穿在宋知身上,就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一样不伦不类。
不知道是乡村非主流给予时尚的暴击,还是张扬个性对清澈愚蠢的污染。
“……”王可觉得眼睛有点痛,挥挥手:“再换。”
宋知如释重负,连忙去换衣服。
王可的风格本来就有点剑走偏锋,日常穿搭介于街溜子和暴发户的气质之间,只有他这种性格外放的显眼包穿上才宛如第二层皮肤。
宋知身形瘦削,气质文静乖巧,平时穿衣都是捡不起眼的挑,越朴素越好,这会儿穿上王可的衣服也仿佛如芒在背似的。
一连换了许多套,直到把王可衣柜里最素净的衣服扒拉出来,才终于有一身看得顺眼的。
“嚯!大学生啊!”王可笑着挑了挑眉。
宋知此刻穿着最简单的白色字母T恤,搭配浅蓝色的牛仔裤,气质干净温软,乍一看确实很像还在上学的大学生,脸贼嫩。
“我说你又不近视,戴什么眼镜啊?这样多好看!”王可抱胸站着。
想到宋知那副土得掉渣的黑框眼镜,就想立马给他扔了。
宋知默然无语,没有解释。
王哥不懂,眼镜和帽子都只是社恐的伪装。
为了降低存在感,让自己在人群中看上去更加不起眼而做的修饰。
王可满意地点点头,“这套衣服就送给你吧。”
“不行不行,我不能要!”宋知慌忙摆手。
“哎呀没事,给你你就拿着吧,我又不经常穿这身,放那儿也是放着,还不如给你。拿着拿着,别跟你王哥客气。”
话说到这里,宋知也不好再拒绝,只能道:“那好吧,谢谢王哥。”
其实王可的衣服对宋知来说还是稍微有点不合身,但他的衣服比宋知的质量好多了,换上之后还是聊胜于无。
“有空还是要带你去逛逛街,多买几身像样的衣服。”王可嘀咕道。
“背挺直,看着镜子。”王可掰了掰宋知的肩膀,语气严肃,“去面试的时候一定要大方自信点,站姿要挺拔,不能这样缩肩塌腰。你看电视上那些明星,他们的仪态是不是都很好看?普通人跟他们站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出区别。”
“所以你也别忘了,平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仪态。像我一样,肩膀打开,双手自然放在身侧,目视前方。自我介绍的时候,不要紧张,咬字尽量要清晰。”
宋知努力抬头挺胸,又被王哥说肌肉紧绷,胸廓往回收一点。
只是一个简单的站姿,就来来回回调整了许久。
接着,王可又让宋知练习自我介绍,以免在面试的过程中表现不佳。
宋知有心要克服自己的恐惧,所以分外配合。仅是简单的自我介绍,就不厌其烦地和王可演练了许多遍。
王可暗自点了点头。
随手捡回来的小老弟木讷归木讷,这性格还是有这性格的好,非常谦虚又不浮躁,能听得进劝,也很沉稳有耐心。
王可不是第一次给别人做指导,年纪大的没有宋知脑子灵活,年纪小的往往沉不住气。
都挖空心思地提升自己的外形、跟群头打好关系、甚至苦练台词,但却不肯在这种小事上下功夫。
事实上,不管在哪里求职,第一印象都很重要。
而且王可也相信,舍得在细节上下功夫的人,即使起点更低,最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