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心里对于陈轩十分的不屑,可大面上还是要过得去才行,毕竟是开门做买卖,得罪了客人实在有些不好。
掌柜的笑道:“如果客人想要买毛笔,小店里多的是,也不是非这支笔不可。客人您需要什么样的毛笔,尽可以对小老儿说,小老儿一定让您满意而归。”
掌柜已经给陈轩留了台阶,让他就坡下驴,别没完没了的了。
“哦,我熟悉的是飞白体。”
现在飞白体是大唐最流行的字体,从皇帝到王公大臣,都以写得一手好飞白为荣,所以书坊中也以适合写这种字体的狼毫卖的最多,最好。
“您放心,小店中就有以辽东黄鼠狼尾毛所制的‘北狼毫’,这种狼毫笔力劲挺,宜书宜画,用来写飞白体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小四,快去把那枝北狼毫取来给客人一观。”
“不必了,我就要这支。”
陈轩指着那枝狼王毫,斩钉截铁的说道。
掌柜的脸上笑容逐渐散去,半晌后这才轻笑一声:“客人既然一定要这支狼王毫,那小老儿自然不敢拒绝。那请问,客人是要出十万贯,还是要证明自己是书法大家呢?”
想不到啊,这区区一个书坊也有如此狗眼看人低的掌柜。
陈轩哼了一声:“拿纸来。”
书坊中自然不会少了文房四宝,伙计拿来了笔墨纸砚,陈轩伸手就去拿那枝狼王毫,掌柜的惊呼一声:“客人不可。”
可他的手才抬到一半,陈轩轻轻一撞他的肘部,掌柜就感觉到胳膊上传来一阵酸麻,顿时整条手臂都不听使唤了。
“在一旁好生看着,再敢呱噪,砸了你这家破店。”
如果这掌柜的好说好商量,陈轩也就作罢,不是一定要那枝狼王毫。
只是这个老不死的狗眼看人低,又是当着晋阳的面,他如何能让自己的面子受损?
给薛仁贵使了个颜色,薛仁贵会意,站在了掌柜的身后,以防他再生出什么事端来。
看着陈轩拿起了狼王毫,掌柜的心中哀叹:可惜我的狼王毫了,居然落到了这种人的手中。
这可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拿着狼王毫,陈轩凝神静气,在一张上好的宣纸上挥洒了几笔。
“不错,不错。确实是一支好笔!”
写完了,陈轩看了看狼王毫的笔尖赞叹道,然后自己找了个小盒子,小心翼翼的将狼王毫装入了盒中。
伙计小四张大了嘴巴:虽然你写字的姿势极为标准,也让人看着十分赏心悦目,可你总要沾上笔墨再装这个逼吧?
你拿着毛笔只是虚空点了几下,就敢说这是好笔?
活了十几年,就没见过你这样的装逼犯!
“掌柜的,多谢你的狼王毫,告辞!”
拿起盒子,拉着晋阳的陈轩冲着掌柜的拱了拱手,离开了书坊。
等这几人都离开了,掌柜的才扑到了空空如也的架子前:“呜呜呜,我的狼王毫,就这么没了啊,没了啊!”
小四连忙将他扶起来:“掌柜的您别生气,我这就去报官,让官府的人把这几人都抓起来!一定不能让他们得了好!”
“你懂个屁?没看到那魁梧汉子吗,那就是他们的护卫啊,一般人哪里用的起护卫?而且那为首的男女衣着华贵,肯定是哪个世家的少爷和他的侍妾。”
“那掌柜的,我们这亏就白吃了吗?”
“你才白痴!我巴掌呼死你个……嗯?”
掌柜的声音戛然而止,就好像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一样,然后小四就看到他低着头,看着那张白纸发起呆来。
不会吧,掌柜的是不是因为失了狼王毫,有些失魂落魄了?
“掌柜,掌柜你怎么了?你是不是伤心过度了,要不要我去给你喊大夫来?”
说着,小四就看到掌柜啪的一声给了他自己一记响亮的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