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 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 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 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 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 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 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 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现在多少能挣点,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这鞋可是家里老人仔仔细细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树给那些干苦力的人介绍手上的鞋子。
在码头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尔来打零工的也就罢了,常年在这边干活的,多是家里没地的男人,这人大多没有老婆孩子。
既如此,自然也就没人给他们做鞋,他们平日里穿的鞋子,都是买的。
金小树拿来的鞋子确实不错,很快就售卖一空。
“小树!”金小叶喊了一声。
“姐!”金小树摇船过去,“姐你们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布料,小树你帮我搬个货。”
“好。”金小树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金小树昨晚上没睡好,今天有点没精神,不过他到底是年轻小伙子,这几个月跟着金小叶干活吃得又很好,搬起布料来比金小叶和王姐快多了。
金小叶已经有经验了,很快买好布料往回走,又让金小树帮她把布料搬到王姐家。
金小树动作僵住。
昨天方锦娘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之后,他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今天早上都不敢去给方锦娘送东西,怕方锦娘不要。
他甚至都不想赚钱了,觉得不管干什么都没劲,特别想去看看方锦娘。
现在他去王姐那边的话,一定会见着方锦娘的吧?
金小树想来想去,还是打算去见见。
反正方锦娘不喜欢他,他破罐子破摔了!
船停在王姐家附近之后,金小树就开始帮着搬布料。
王姐抱了一匹布跟在金小树身后,到她家的时候,忍不住道:“小树,你力气真大。”金小树这会儿,扛了四匹布还健步如飞。
“嗯。”金小树粗粗地应了一声。
方锦娘知道金小叶有个弟弟,听到王姐的话,又看到个人影,就抬头看向对方,朝着对方笑了笑。
金小树只觉得一阵酥麻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方锦娘朝他笑了,还笑得那么好看!
昨天还不理他,今天怎么就又朝他笑了?
因为他一次扛了四匹布?
金小树觉得整个人有点飘,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