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倾城:……我不止贤惠!我还小女人呢! “王爷,卿虽然还是坚持不可滥用军法,但也必须承认,您果然治军严明!” 顾倾城在梁王的军营转了一圈又一圈,两只眼睛仿佛藏着小星星,布灵布灵的闪啊闪。 不知道顾倾城野心的人见了,还以为她这是对某人生出了爱慕呢。 也是,慕强是一种本能。 而美女往往都是爱英雄的。 如果这个英雄不止文韬武略,身份贵重,还容貌出众,气度不凡…… 啧啧,年仅十四岁,情窦初开的小女郎,会心生爱慕,真是一点儿都不奇怪。 而顾倾城展露出的热情与倾慕,似乎也证明小女郎确实“沦陷”了。 顾倾城:……啊啊啊! 当然要沦陷啊。 她知道梁王的两万人马是精兵,但来到军营后才发现,真的、真的很强悍。 那不只是甲胄、军械的精良,也不是兵卒的强壮彪悍,而是整个军队都有一股气势。 勇往直前、舍我其谁。 这,就是一群嗷嗷叫的野狼。 只等一声令下,他们就能悍不畏死的冲上去,将对手撕成碎片。 一直以来,顾倾城都知道,在很多领域,天分远比努力更重要。 比如行军打仗。 有的人,天生就是帅才! 他们似乎有着与生俱来的能力,不管是统御全军,不管是练兵布阵,根本不用教,他们自己就会。 还能非常完美的做到最好! 在野外急行军,在战场布局,自带卫星导航,整个战场、敌我双方全都在他的脑海里。 顾倾城可以轻松的治理地方,掌控人心; 而人家就能把领兵打仗弄得跟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术业有专攻啊。” 顾倾城暗自叹息着。 她也有练兵的“常识”,也能参照后世训练特种兵的方法,操练自己的娘子兵。 但,练兵与练兵之间,真的不一样! 真正的将才,他们擅长的不是具体的方法,而是一种精神、一种气势。 在前世,顾倾城会选择宇文珩,除了对方是北朝宗室、手握重兵、才貌俱佳等等原因外,也是因为他天生将才。 宇文珩没有辜负将门虎子的身份,他十三岁起跟着父亲上战场。 极好的天赋,加上后天的磨砺,让他与练兵、领兵一道,颇为擅长。 这一世,顾倾城选择了一条不同的道路。 宇文珩也已经成了她的妹夫。 顾倾城倒没有因为被重生的堂妹抢走男人而气恼、沮丧。 她唯一不舍的,就是宇文珩这个善战的“大将”。 唉,少了一个为自己南征北战、开疆扩土的将军啊。 顾倾城原本还想着,不就是练兵嘛,不就是打仗嘛。 聪明如她,还有那么多的“常识”,她哪怕是照猫画虎,也能练出一支精兵啊。 现实却是—— 兵与兵之间的差距,确实可以用练兵之法、用充足的粮饷等客观条件来补平。 但,将与将之间的距离,除了天赋,再无其他的办法解决。 而在一支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