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景焕的小厮也很吃惊,他家公子的确不喜欢吃鱼的啊。 家里特意从临安府请的大厨,做出的鱼肉和羊肉,也只是吃两口应付长辈。 “好吃吧?”程小棠笑眯眯道,“小孩子要多吃鱼,才能变聪明”。 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对小孩子来说,鱼肉能补充大脑发育所需的营养。 胡景焕点点头。 别人说他不信,程小棠这个比他三岁时还聪明的小丫头这么说,还一直有吃鱼的运气,颇有几分可信之处的。 “胡小公子,我帮你吃羊肉羹吧。” 程天寿美滋滋地舀了一大勺送进嘴里,这可是肉,再怎么样都会好吃。 大户人家的小公子就是挑嘴,居然不吃肉。 “唔——” 话说太早了,程天寿用手捂住嘴,才没吐出来。 无论如何,这都是肉,难吃也得咽下去。 看到程天寿夸张的模样,本就不高兴程小棠坏女儿好事的杨氏,心里冒火地自己尝了一口。 然后,脸色几经变化,无比庆幸胡小公子不吃羊肉。 之前这道羊肉羹明明做得很好,怎么会是这种奇怪的味道。杨氏扫了一眼长桌,发现所有菜里,只有羊肉羹那盆不再有人碰。 程老太脸色不善地将羊肉羹吃完,又吃了几大口老二媳妇做的菜,这才压下恶心。 就不该让杨氏那个懒货糟蹋肉! 酒过半巡,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茅台酒的威力之下。 大荣朝的酒度数不高,最多不高过二十,大多是十度以下的米酒。就连北方草原的烈酒,也不到茅台的一半。 全家酒量最好的程大牛,也不小心喝超过了,整个人处于半醉半醒的状态。 父亲忘了待客,就由儿子顶上。 胡里正派了曾孙过来表示对棠宝的喜爱,老程家投桃报李,就由孩子辈里最年长的程天福,代为向胡景焕敬酒。 酒席上,敬酒是一种尊敬。 此时众人还不知其中利害,胡景焕也欣然接过酒杯。 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作为胡里正最出色的曾孙,也是要给长辈敬酒的。 不说酒量多好,只是从没失态过,并不把喝酒当一回事。 程小棠阻拦不及,就眼睁睁看着胡景焕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杯子再小,那也是纯纯的五十三度白酒啊! 胡景焕只觉得这酒入口香甜,唇齿留香,还带着丝丝酸味,然后就从脖子红到了脸上,啪一下栽倒在桌上。 “公子你怎么了,别吓小的啊!” “快给胡小公子喂点水。” “这有茶,解酒快。”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胡景焕才晕乎着醒过来,入眼就是程三莲、程文韬以及杨氏姐弟关切的大脸。 “走开。” 胡景焕深吸一口气,想把纠结多日的问题问出来,“程小棠呢?我有话问她” 听到胡景焕要找程小棠,程三莲立马就耷拉下脸。 程三莲没把才三岁的程小棠当作竞争对手,只是不喜欢所有人都关注她。 明明刚开始逃荒的时候,村里人都劝大伯父把养不活的傻妞扔掉,现在居然一起凑钱给她买长命锁。 区区一个傻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