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与家人走失于一次单独的儿童诱拐中。
警督叹气:“因为当时的疏忽,我已经害得前辈死去了一个孩子。要是再死掉另一个,我只能以死谢罪了。”
提英资忍不住开口:“可是我听他说,他这些年来一直在寻找弟弟的下落,洛夏说不定还活着呢。”
警督摇头:“作为家人当然会这样希望。但当年现场极其惨烈,当事人可以说被炸得灰飞烟灭……唉,哪里还找得到尸骨。”
“灰飞烟灭?”
“是啊。那起绑架案的起因,就是一伙曾经被SA局抓捕过的犯罪分子,因为对洛研警官怀恨在心,计划绑架她的两个儿子并撕票。所以案件一爆发,局里就出动了大量警力进行追捕。绑匪走到穷途末路时,引爆了自制炸//弹。在最后时刻,双胞胎中的一个没能从绑匪身边及时逃脱,和歹徒一起被困火海,炸得粉身碎骨。”
白警督沉默一下。
“所以你说,怎么可能找得回尸骨?我知道洛尚一直嘴硬,说还有希望找回弟弟,但经历过那起案子的老警员都知道,那只是孩子的一个念想罢了。”
所以,洛尚带着妈妈的轮廓长大,一天天在白警督手下晃来晃去,不时念叨着要寻找弟弟,他白品联能说什么呢?难道说人早死了,别找了?两个孩子当初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被人掳走,这种话他说不出口。
提英资抿一抿唇,知道对方有理。
洛尚一直惦记着寻找双胞胎弟弟的下落,二十多年毫无进展就是证据。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洛警官命大,爆炸时和同案另一位绑匪待在一起。他虽然在枪战中挨了一枪,但紧急送去医院抢救,也幸运存活了下来。”白警督不想气氛变得太过沉重,强行扭转了话题,声音故意敞亮起来,“要不然,SA局今天就少一员猛将啦。”
“是是,不幸中的万幸。”邢律师附和,“洛警官当年也才四岁。那么小的孩子,挨一枪打中器脏,真是凶险。”
“是啊,我记得前辈当时眼睛都是肿的,手术之后不眠不休在医院守了一周。可怜天下父母心噢。”白警督讲,“好在孩子生命力顽强,悉心照料下也康复了——就是打中了……肝脏还是脾脏?有点记不清楚了……总之,要动手术,所以身上留下的伤疤有点吓人——不过嘛,平时穿着衣服,旁人也看不到。”
两位中年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约而同地朝提英资这边看了一眼,也不知道在暗示什么。
提英资内心一阵恼怒,很想反驳点什么,但又想起自己确实见过对方那块中枪疤痕——只不过,并不是出于眼前两位中年人想象的那种原因。
一个警督,一个律师,思想竟然都这样龌龊。提英资在内心训斥二人。
“不过如今的皮肤科技术那么先进,洛警官要是嫌难看,一片疤分分钟就去掉了,也不碍事的。”邢律师耸肩。
“也没有那么难看啦。”白警督摆手,“之前警务厅组织游泳比赛,我也见过的——好像就右边肋骨下面,弹孔后面横着切了一条线,是做手术留下的——算是「男子汉的勋章」嘛,我觉得还行。”
明明在左边,从肋骨纵向切往腰际。提英资忍不住在心里搭话。
提英资记得自己当初为洛尚所救的时候,他浑浑噩噩地睁开眼睛,僵硬的手指抖抖索索,摸到一个暖融融的热水壶,让人心安了一点;他抱着水壶朝前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专注对着通讯屏确认信息的背影。
那男人为什么不穿衣服呢?提英资有气无力地想。冻僵的脖子在柔软织物间动了动,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层层裹着对方的衣服。
那人把自己的衣服让给了我,似乎是个好人,提英资想。
碍于角度,提英资并看不清那人的五官,只觉得对方声音还算温沉好听。警官先生的背肌线条起伏,锤炼得宜;而左边肋骨下端一直延伸到腰部,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