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纽特·斯卡曼德? 约翰诡异地盯着那个年轻人。 他记得没错,那是《神奇动物在哪里》的作者名字。 而这本书最早出版是在1927年。 沉默了一会儿,约翰问道:「你的书出版没?」 「书?」纽特疑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写书?一本能够让更多巫师了解到神奇动物的书,我还没有正式出版。」 还没出版? 也就是说,现在是1927年之前? 约翰深呼吸一口。 纽特看他的架势,感觉下一秒就会喷出龙息点燃这一切。 约翰冷静下来,思考了一会儿。 看来自己的时闪成功了,也失败了。 确实是成功穿越时间到未来,但问题是,自己穿越的未来只过了二十多年。 距离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还有七十年的时间。 约翰有些头疼,自己好不容易利用时闪完成穿越,结果还是不够。 「要把握下一次机会才行。」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 时闪穿越充满随机性,而要准确回到自己的那年,恐怕不是那么容易,需要有一些帮助。 例如像卑鄙的海尔波那样,设置一个锚点。 他抬头看向年轻的纽特,在约翰的那个年代,纽特早已经是一个老大爷了。 年轻的《神奇动物在哪里》作者,最权威的神奇动物学家。 要是海格知道自己和谁在一起,恐怕会高兴疯了。 毕竟海格也是一个非常喜欢神奇动物的人。 「我在哪?」约翰看了看周围。 这里要是让海格进来,他给你当一辈子的半巨人看守都愿意。 完完全全,就是《神奇动物在哪里》的标准化模板。 一只嗅嗅爬到约翰的身上,似乎是看上他发亮的鳞片。 「呃……哦,这是我的箱子,我正在前往美利坚,」纽特还是不太习惯火龙会说话,说道,「我要送弗兰克前往亚利桑那州。」 纽特说着,却见巨龙目瞪口呆。 约翰傻眼了,自己睡了一觉,从埃及到美利坚了? 其实不能怪纽特,因为约翰睡得太久了。 与约翰一起被救下的雷鸟弗兰克,经过纽特的治疗都好得差不多了,而约翰却才刚刚醒来。 他们在一艘轮船上,纽特与约翰交谈了几句,就出去准备下船了。 纽特穿上孔雀蓝色大衣,爬上那架梯子离开。 约翰在他离开后,伸手把爬上身的嗅嗅抓起来。 嗅嗅盯着约翰,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可怜巴巴。 紧接着,约翰的身体开始缩小。 从八十英尺的庞然大物,逐渐变回人形态。 嗅嗅吓得口袋里的金项链都掉了。 约翰一只手提着嗅嗅,另一只手拿出自己的魔杖。 阿尼马格斯变形时会将身上的衣物一同进行变形。 多亏如此,约翰的变形成巨龙后,新制作的小提包保存下来。 椴木魔杖已经彻底报废,断掉的杖身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裂痕。 比起曾经罗恩的魔杖还要磕碜,只是拿着就不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