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后。 约翰收到了来自美利坚寄来的快递,长条形快递被木箱包裹的严实。 他迫不及待地拿出撬棍打开箱子,随着六颗钉子被拆下,木箱被打开。 里面填充了干草作为缓冲,一把有着秘银做装饰的骑士剑出现在里面。 剑身镜面照人,用秘银加上钢粉通过浇筑法制作成半圆护手,剑柄材料为橡木,尾部用秘银做出圆头,上面留出一个圆形缺口。 这使用三枚法制作而成,剑身笔直坚硬,而且不易折断。 约翰越看越觉得爱不释手,当即上手挥舞了起来。 剑身重心在二指处,挥动起来丝滑流畅。 可双手握持也可以单手挥舞,约翰特地让他将尾部留长,这样就可以发挥大剑特性。 一套下来,约翰酣畅淋漓地收手。 可惜不是在霍格沃茨,不然他就去找训练场试一下了。 “上面秘银处留出空隙,正好可以进行附魔使用。” 约翰当即准备先附魔一下,他将剑身固定起来,用刻刀秘银护手上刻出一个个字。 通过他一个一个的敲打,终于是在上面成功的附魔上一个以如尼文为基础所成的火焰咒。 菲胡(Fehu)代表动物为牛,它象征收获,同时也是狂野的火焰。 拿出魔杖进行附魔。 当成功附魔的那一瞬间,约翰明显感觉到这把剑发生了变化。 他激发上面的如尼文使用火焰咒,文字上亮起红光,剑身瞬间被点燃,化作了一把火焰剑。 “铁与火之剑,感觉我更像是女巫猎人。” 要是穿上一套维京甲,约翰觉得自己可以去客串一把女巫猎人了。 收起火焰,约翰将剑收起来塞进小提包里。 虽然这个小提包有点像女款的,但有现成的道具约翰也不挑。 “取个名字好了,就叫铁威克之剑吧。” 就这样,铁威克之剑诞生。 约翰前往客厅进行回信,回来后他就跟朋友们恢复通讯。 赫敏约他明天一起前往对角巷购买这学期的书,她的笔迹之中有着些许激动而不小心用力过猛留下的墨点。 “明天有什么大事么?” 约翰仔细回忆了一下,明天也没有什么大事啊,怎么赫敏这么激动。 巧合的是哈利和罗恩也要在明天前往,三小只不愧是主角团,做事情都这么心有灵犀。 一一回信过去后,约翰又给海格写了封信过去,他希望海格能够帮他寻找一下魔法生物的材料。 全部做完后,他将左手的笔换到右手,以截然不同的笔迹给蒙顿格斯写了一封信,并且将几个自己炼制的道具放在一起。 “蒙顿格斯除了贪心些,其他的都还做的不错。” 约翰这段时间练手炼制的魔法道具都让蒙顿格斯出手,除了总是埋怨辛苦想要加提成之外,蒙顿格斯对外宣称自己卖的是一名炼金大师制作的东西。 这让他的东西销量翻倍,同时约翰的资产也翻倍了。 小金库通过这段时间卖道具积攒起来的财富,已经超过了三千加隆。 比不了哈利那个富不知道多少代,却也算得上一个小富翁了。 不过攒了这么多钱,约翰烧钱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