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慢走!” 路奇看着嘉文四世的背影,招手道别。 此刻,他的心情自然还是不错的。 本来的目标是冕卫小姐的小金库,但是计划失败了。 没想到转角遇到爱,这么快就遇到了意外之喜。 嘉文四世,是个好大哥。 见证全程的拉克丝好似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凑上来说道:“你是不是把那天的生活费花光了?” 没记错的话,路奇领到生活费的当天她还在场,那天还下了顿馆子,花了不少金。 闻言,路奇叹了口气道:“只剩十几金了。” “我就知道。”拉克丝一脸早有预料的表情,“从你花钱大手大脚那天起,这一天就注定要来了。” 路奇无奈的说道:“谁知道还有这种规矩。” 若是有人提前和他说还有这种事的话,他当然就不会那么花钱了。 他本身就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 没钱的时候能过一天就是一天,也不挑。 有钱了,自然是哪种生活最适合享受,就过哪种生活。 结果现在钱快花完了,忽然有个人冒出来跟他说,皇室反对铺张浪费。 路奇很想说,早干嘛去了。 他自然看的出,这其中藏着什么心思,但是能过上如今生活就已不错,他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正常。” 拉克丝忽然颇有感慨的说道,“这都是正常套路,给你制造一個困难,让你想办法去解决,说这是什么考验,然后看你的表现。” 说着说着还突然押韵上了。 这种事拉克丝也不陌生。 她小时候最爱吃一种叫红山栗的水果,味道甜甜的,就和糖一样好吃。 在一次密银城的贵族聚会上,大人们只拿出了两颗给她和哥哥盖伦,一个大的,一个小的,然后让她自己选。 当时的拉克丝特别特别爱吃这个水果,也许比任何人都要爱吃。 那时的她明明很想吃那颗大的,可她也明白,每个人想看到的都是她去选小的,然后将大的让给哥哥。 她不懂为什么这种难题会落在自己的身上。 可大人们不都这样吗,一厢情愿的把自认为磨练的难题交给小孩。 后来拉克丝没有选。 因为盖伦说他不喜欢吃红山栗,于是她理所当然的得到了两颗。 可拉克丝记得,那个年纪不比她大多少的哥哥,对红山栗的喜爱不亚于她。 路奇叹了口气:“大人的世界,还真是险恶啊。” “是啊。”拉克丝破有同感的也叹了口气,“刚才的五金,就让我再一次对这个世界的残酷有了新的认知。” 路奇假装没听到一样,转移起了话题:“我记得这里好像离光照者教堂挺近的,要去看看吗?” “好啊,我也好多天没见卡欣娜了。” 拉克丝的注意力成功被转移了。 两人打算回来的时候再顺便购置食材,至于此刻则是朝着光照者教堂出发。 等到地方的时候,这里人不算多,穿着白袍的光照者偶尔进进出出。 没走两步,他们便看到了卡欣娜。 卡欣娜站在那头,十分的显眼,青春靓丽的身影辨识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