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刀入鞘,姜简任由菊花青带着自己前冲了三十步,然后缓缓拨转马头。 不必去看这一刀的结果,类似的招数,他用裹着毡子的大横刀,在受降城内的演武场上,跟不同的人练习过上百次,已经熟到凭借刀柄处传回来的反作用力,就能判断出自己砍到了什么位置。 也没有太多的激动与喜悦,类似的复仇场景,在他的梦里也出现了很多次。这一刻,只是将梦想的一部分变成了现实。 “好刀法!”吴良才挂槊于马鞍之下,用力抚掌。四周围的大唐健儿们,也毫不吝啬的将赞誉送了出来,“精彩!”“好刀法!”“好一个快马金刀姜少郎!” 姜简被夸得脸色微红,笑着向大伙拱手。刚刚随吴黑闼一道抵达战场的轻甲骑兵们,策马从他们身边疾冲而过,向逃往山谷深处的戈契希尔匪徒残部展开了追杀,力争不放走其中任何一个。 这群匪徒不是真正的马贼,而是大食军队中的精锐斥候。哪怕相隔数千里,无法将这边大唐的虚实送回其母国,流落在草原上,他们肯定也不会找个愿意收留自己的部落自食其力。 他们只要缓过元气来,要么会利用所掌握的杀人本事,继续为非作歹。要么会被某些野心勃勃的家伙所用,成为对方麾下的得力爪牙。所以,尽快送他们去见他的神,才是正理。 “前锋队,全部停下来,向我靠拢!”策马上前拍了拍姜简的肩膀,吴良才从背后拔出一根角旗,举在半空中奋力摇摆,“追杀残匪的事情,交给其他弟兄。” “知道了!”所有身披明光铠的弟兄,齐声答应,随即纷纷带住了坐骑。 明光铠的优点和缺点都非常突出。能为穿戴者提供强悍的防护力,却在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穿戴者和战马的负担。 刚才的战斗虽然只持续了一炷香时间,却已经让大部分战马的身上都见了汗。前锋队继续去追杀残敌,速度未必赶得上后者的逃窜速度不说,对战马的身体也会有不利影响。 “向我靠拢,然后跟我一起等待侯爷的调遣。”吴良才又挥一下令旗,然后放下手臂,左顾右盼。发现弟兄们重新集合起来,还需要一点儿时间,他快速将目光转向姜简,比画着询问,“刚才那一招拧身反腕挥刀后扫,是你家传的本事么?以前看你使过很多次,却没想到杀敌的效果这么好!” “不是,我父亲只教过我一些打熬身体的基本招数。”姜简心中微微一痛,然后笑着回应,“没等我长大,他就阵亡在辽东了。” “抱歉,我忘记了这个茬儿。”吴良才顿时深感愧疚,拱起手赔罪。 “吴世叔不必对我如此客气。”姜简知道对方不是故意戳自己的伤疤,侧了下身体,笑着还礼,“我这一招,是跟胡大叔学的。就是受雇于我姐姐,到塞外来接我回家的那位胡大叔。前几天,你还在客栈里见到过他。” “哦,原来是他。”吴良才恍然大悟,皱着眉轻轻点头,“怪不得只带着二三十几名刀客,就敢到草原上寻你,原来是个纵横沙场多年的老行伍。” 胡子曰的来历肯定不简单,这一点,他在初次见到胡子曰的那一瞬间,就有所察觉。但是,他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原因很简单,在大唐立国之前,各地烽烟四起,光是兵力超过十万人的义军队伍,就有二十七八路。这些义军中的豪杰,不可能全都投靠了大唐,或者战死沙场。后来发现大局已定,选择隐姓埋名做普通人的,数不胜数。对于这些人,大唐朝廷都选择了网开一面。双方无冤无仇,他又何必对胡子曰的来历刨根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