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7章 威胁?(2 / 2)

版权在林夕手上,但是经营权却是在公司手里的。  也就是说,林夕可以决定自己的歌卖给谁,公司也同样可以决定。  看似是双方公平,条件对等。  事实远远不是如此。  当双方意见没有分歧的时候还好,一旦有了分歧,往往只有个人妥协!  因为一旦个人不妥协,公司直接将你‘封杀’!  個人还能怎么办?  毕竟封杀之后,公司照常运行,并不会因此有什么麻烦。  但个人,却是直接遭受灭顶之灾。  前世也是混娱乐圈的,林夕可太清楚其中的门道了。  也见识过很多‘不听话’的艺人,被经纪公司封杀。  “不再考虑考虑吗?”洪韬问道。  “谢谢洪导好意。”林夕回答。  没有直接拒绝,但拒绝的意思却无比明显。  “白露和你是同一届的,你们是同学,又是好朋友。你看白露不也加入了咱们新世纪,也很好吗?要是你们都加入公司,以后也会有更多相处的机会,合作的机会,岂不是美谈?”洪韬最后劝说。  林夕依然不为所动。  他和白露之间三年多的友谊,早就不是一般普通朋友关系了。  不会因为他加入不加入新世纪,受到任何影响。  总不能因为他不加入新世纪,白露就和他绝交。  “那……就祝林夕你好好参加比赛,在后面的几期创造出更多、更优质的作品,能够获得好的名次,最后杀入总决赛。”洪韬站起来,和林夕握了握手。  “借您吉言。”林夕笑着回应。  可是他怎么听这话,有点不像是祝福他呢?  不给面子,不接受邀请,就要想办法淘汰他么?  呵呵。  威胁我?我不怕!  有本事,就第一期就要把他淘汰。  可要是第一期不淘汰他。  下一期他换个合作对象,不再是王晓凯这个猪队友。  只要稍微唱功水平正常点队友,你要是还能淘汰我的,算你厉害!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