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怎么还不回来?”
饭煮好了,沈新建却迟迟不见踪影。往日这个时候,沈新建都会掐着点很准时的回来。
大家都没有手表,村里的大喇叭就是大家的手表。
大喇叭都响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见到人。
嘿!
肖淑芬对沈良朋说道:“去代销店隔壁的茶铺,看看你爸在不在那里。”
哦!
沈良朋听话,不过刚出门几秒钟,就听见他大吼大叫,“妈,他们都往街上去,路上好多人哦。”
沈家离着大马路就两条田坎的距离,很近,大马路上的情况站在家门口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肖淑芬听到动静也跑了出来,一看,嘿,还真是。
“都不吃饭,往街上跑做什么。”
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她也顾不上打毛衣,顾不上吃饭,更顾不上沈新建。
“你们两姐弟在家里自己吃饭,我出去看看。不准乱跑啊!”
肖淑芬急吼吼的走了,她要第一时间打听第一手消息。
庄臻舔着饭盆,外面的大动静,貌似,或许,可能,是他和朋朋亲手炮制的。
但是,他现在肚子饿,吃饭最大。看热闹也要等吃饱饭。
朋朋则是懵懵懂懂,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多大的轰动。
沈小梅正处于中二年纪,脑子里整天想些有的没的,对外界那是半点不关心。天大的热闹,也不能耽误她抄歌词。好不容易从同学家里借来了磁带,答应了星期一要还回去,所以这个周末必须抄完歌词。
“黄豆,这里有个油渣,给你。”
朋朋夹了一块油渣,放在庄臻的饭盆里面。
“喵~”
朋朋是个好孩子,懂得分享。
两姐弟吃完饭,就谁负责刷碗,进行了一场和平友好的谈判。
最终,朋朋在姐姐沈小梅的物理攻击之下,选择了妥协。
他个子不高,但是不耽误他洗碗。因为他可以垫着脚。或是脚下面垫一张板凳。
办法总比困难多嘛。
垫着脚,朋朋刷完碗,做完了厨房家务。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看电视,还没人和他抢,万岁万岁!
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直到下午三四点钟才回来,且一路唏嘘。
看了一下午的热闹,两口子都还没吃饭。将中午的饭菜热一热,将就着吃。
庄臻见到两口子回来,自觉地下了房顶,跑到堂屋跟着朋朋一起看电视,顺便听听八卦。想着,人应该已经抓到了。
“真没想到啊!”肖淑芬连连感慨,“苏大夫平时那么和气的一个人,上次请他骟猪,他还少收了一块钱。真没想到,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没听乡公所的人说嘛,就因为他是兽医,天天在各个村子里面串门,作案很方便。一般人还没他这样的便利条件。”
“幸亏抓住了。”
“那么多警察蹲在路口,肯定跑不了。”
“他还害死了一个小姑娘,禽兽!”肖淑芬骂了一句。
沈新建开始显摆自己的知识,“这就叫知人知面不知心。谁能想到他条件那么好,竟然干出这种事。缺女人,就娶一个回家嘛,干什么糟蹋小孩子。”
庄臻动了动耳朵。
这年头还没有念~童癖的概念,大家对苏大夫这种人是不了解的。那不是娶一个女人回家就能解决的问题。那是深刻在基因内的恶的因子。
他克制了几十年,已经无法压制内心的欲望,才会接连犯案。其胆子之大,大家都为之震惊。
这种人必须死!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回来的时候看到刘春花了。”肖淑芬吃着饭菜,“脸色好难看,像是有人欠了她钱没还一样。我都没和她打招呼。”
沈新建了然一笑,“刘春花两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