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若真的有朝一日他们还自己这银子,她也会收起来,不会拒绝。 她有她做人的底线,人家也有人家做人的底线。 他们是真心还是虚情假意的拒绝银子,朝歌自然心里有数。 分别终究是会来临的,朝歌在泰川州给他们租了一辆马车,直接负责将他们送到村子里,而朝歌带着那个狗男人塞回她怀里的孩子,也朝着岭丰县而去。 没了几人一起,赶路累了,朝歌就带着小萝卜丁进入空间。 走走停停,十几天过去了,朝歌脸上的疤痕也淡化了一点,但是还不够太明显。 八天后,朝歌终于到达了岭丰县。 只是按照纸条上的街道地址一路问去后,一抬头看着门上的牌匾,朝歌差点没给直接跪了! “怎么又是县衙后院?! 我穿越过来,难道这一辈子都逃脱不了跟这县衙后院打交道的命运?” 震惊完,一手握着缰绳,一手牵着孩子的朝歌忽然想到二掌柜说的话! 他说,到了会有惊喜?! 难道,这就是惊喜? 低头,看了看望着自己笑盈盈的小萝卜丁,朝歌无奈的叩响了房门。 门一打开,一个小厮就探出了脑袋,当看着朝歌牵着一个孩子,身后还有一匹马儿时,本来有些嫌弃的表情也收了起来。 “你找谁?” 朝歌:“......” 对啊,她找谁啊?这孩子妈是谁啊?叫什么名字她也不知道呀! “找一个女的,她应该十来天前到的这里吧?具体时间我也不太清楚。 她是从西瀛州那边过来的。” 朝歌犹豫了一下,也没说是找孩子的母亲。 毕竟孩子这么小,这小厮看着孩子的眼神也不像认识,便是形容了一番。 小厮蹙眉,想了半晌,忽然反应了过来。 “我知道了,你等等!” 随即,小厮将房门关了起来,朝歌带着孩子便是乖乖的等在了门外。 这一等,差不多一刻钟都过去了,朝歌甚至都有点想再次敲门的冲动,谁知这时那房门终于再次打开了。 房门一打开,一个穿着华丽的妇人走了出来。 妇人三十多岁的年纪,头戴珠钗,手带玉环,身上绫罗绸缎,脸上还略施粉黛,保养还算得体,但眼角的鱼尾纹却是出卖了她的年纪。 女人一出来,就将朝歌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视线落在了朝歌手中牵着的孩子脸蛋儿上。 这一看,妇人就看得移不开眼,甚至直接还蹲下了身,不顾身份,伸手就想要去摸孩子的脸。 朝歌脑洞大开,已经在猜想这妇人会不会是这孩子的奶奶时,谁知那妇人忽然来了一句:“难道你就是那小野种?!” 朝歌! 靠! 什么玩意儿? 听到那妇人口中不善的话,朝歌一把将小萝卜丁往身后一拽,就制止了两人相见的视线。 妇人见朝歌这动作,缓缓起身,上下又是将朝歌打量了一番,眼里全是审视。 “这孩子是我们府上的,听她母亲说,半道儿遇到危险,她将孩子交给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姑娘。 看来,那姑娘就是你了。” 朝歌已经对眼前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