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父亲也举起杯,一起喝了口,豆豆则在一旁念了句“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豆妹子那天学堂放假,去找黄哥哥,黄哥哥拉你到处走走。”黄小子扭头看向豆豆说:“现在有那个叫什么来着……放映机,能看电影。想不想看?” 豆豆似乎并不知道什么叫电影,于是摇了摇头。黄小子继续说:“那听唱片,或者去戏园子听戏。”说完黄小子看向父亲“我这要是真当上火车司机,估计就不会时常来看望您了。您好好注意身体。” 我喝完酒便先进了屋,拿出本子将黄小子问到的,关于那个跟程子怡一起去歌舞厅男人的线索记录了下来,在最后标注上男?女?我在假设,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为什么要做男人打扮? 难道真如黄小子所说,是为了 出入歌舞厅更方便,不被色狼盯上?还是说这不过是一个伪装,其目的是扰乱警察的视线,让警察在调查时搞错了方向?若是后者,那凶手应该早就在选定目标杀人了,并不是临时起意而为之。 因为喝了些酒,酒精上头,有了些醉意,而醉意让我的思考也跑了偏……我在想马永德,想他浑厚的嗓音,我还从未见过男人说话可以如此好听。总体来说他确实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可他若是喜欢男人,我到觉得他今日与我的对话,是因为对我本人产生了兴趣,而非别的原因。 马永德还有一个最大的疑点,就是在我要求看问诊记录时,他却说记录在几天前一不小心烧了。真会有如此巧合的事?可如果说程子怡真是在他这边看的牙,而被他的外表、嗓音所迷惑,从而被他当成了目标,邀请共进浪漫西餐,也未必不是不可能。毕竟程子怡并不知道马永德喜欢男人。 我摇了摇头——可程子怡从家中逃走,原计划中并没有来牙所这一项。她是中途被郑先之拦下,弄晕逃走后是去了雅致旗袍店去找张雅致,只是张雅致恰好不在店铺,她也不知程子怡会那天找她。 所以从这点上来看,程子怡没进去雅致旗袍店后所有的举动都是随机的,而且如果只是看牙,她会选择来到牙所求助么?应该不可能吧,她不可能选择单独跟某个男人住上一夜,哪怕这个男的帅气、迷人…… 我将本子翻了翻,找到先前话的地图看了看。从郑先之所住的地方,到雅致旗袍店,在到何林牙科,这几个方向是没有交集,也就是说从当晚程子怡从雅致旗袍店出来,不管是去红杉歌舞厅,还是回家,都不会路过何林牙科。 除非是路上偶遇,程子怡要去红杉歌舞厅去找张雅致时,途中偶遇了某人。这个某人邀请了程子怡来家里。 要是从这个方向去推理的话,其实我是更倾向于程子怡偶遇的某人,是女子的。因为只有是女子,程子怡才不会有那么重的防备心,也能同意过去住上一晚。其实收集女性洋装这一特性,也更符合女人。 不过解剖,拿走内脏,抛尸角楼,从这几个角度来看凶手残忍至极,也并非一般寻常女子能够做到的。也正如此,我们所考虑的方向才是男人的可能性更大。女性,天生就给人一种娇柔感。 父亲跟黄小子你一言我一语,似乎聊得激动了,似乎还哭了。我放下本子走出去站在门前,发现黄小子跪倒在了父亲面前,胳膊抱着父亲的双腿,已泣不成声。“这是聊到什么话题上了,咋还如此伤感?”我走过去试图扶起黄小子。 “孩子苦闷,憋了好久,能宣泄出来也好。”父亲摸着黄小子的头对我说:“他要是喜欢拉黄包,当年也就不会选择跟我打铁了。这是在家养伤觉得自己是个废人了,也受不得父亲重操旧业,才选择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