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柔若无骨地勾着他脖子,送上香甜的呼吸。在男人急促的进攻下,突然娇滴滴地嘟哝道:“老公我饿了,想吃牛排。”
裴晏行滚烫的掌心一僵,捏了一把她软绵绵的腰。
几秒平静后,他的手克制地收了回来,用力咬她唇瓣:“早晚被你折腾死。”
余笙朝他耳朵旁呵了口气:“牛排要全熟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余笙很喜欢看他这副“爱而不得”的克制模样。也知道满足了自己的恶趣味后,这人会多变本加厉地讨要回来。
但依旧乐此不疲。
以前她不懂,或许这就是夫妻之间的闺房乐趣吧。
自从来霖市上班后,余笙和杜若苏可重新取得了联系。
杜若在北城读大学,除了寒暑假,平时只偶尔回来,所以大部分时候是她和苏可单独约。
苏可家生意在霖市做得很大,爸爸是这边首屈一指的富豪,但她为人低调不爱显摆,余笙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回去还跟裴晏行开玩笑,错过了霖市首富的女儿有没有后悔。
而这种问题,裴晏行向来不爱用嘴说。
余笙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几乎用了半条命,最后躺在浴缸里无助望天,裴晏行手掌掬起热水往她肩膀上浇着,眼神疏懒又满足,指尖挑开她肩膀上的发丝:“余笙,你是不是没那么爱我?”
余笙连骨头都是软的,连稍带着不满的声音都腻得像糖水流泻一地:“什么啊?”
裴晏行望着她,表情意味深长:“跟情敌做姐妹,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
“……”余笙嘴角一抽,“人家就是贪图你色相,别自我感觉良好了,她根本不算喜欢你。”
真正喜欢是不会那么轻易放弃的,如果不得不放弃,会比死了更让人难受。
余笙始终记得那个晚上,静谧无人的走廊,记得灯光下他晦暗的脸,颤抖的唇,一眼就让她心痛欲绝的目光。
但苏可不是,她顶多算走马观花时在某朵格外艳丽的花朵上多停留了两眼,发现摘不下来,也就罢了,之后也不会再执着留恋。
裴晏行叹了一声,手掌托住她侧脸:“你还挺大度。”
不管愿不愿承认,任何一个觊觎过她的男人,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做过什么,他都不可能等闲视之。
就像他和褚原,哪怕握手言和,并肩作战,也绝不会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
有时候他挺佩服她。
余笙把两人的手掌贴在一起,把她有点肉肉的小手穿进男人修长的指间。
余笙不胖,但手指有点婴儿肥,因为皮肤白,就更明显了。
她自己觉得不好看,裴晏行却很喜欢,一只手便能将她牢牢包裹在掌心。
余笙看着两人紧扣的手,一脸认真道:“我和苏可一起玩,是因为我们互相欣赏,跟你没关系。我最讨厌女孩之间的友谊被男人影响了,友谊应该是纯粹的,不该掺进乱七八糟的东西。”
“当然了,我不会姑息真正觊觎我老公的女人。”余笙看向他,目光明亮又真诚,“但苏可绝对不是那种人。”
笑了笑,她捧住他脸,眉眼弯弯道:“而且我相信你,你是全世界最好的老公,一定不会对不起我的。”
这丫头。
以前觉得她单纯无害,甚至有点傻,如今也太会拿捏他了。
裴晏行唇角勾了勾,手指捏捏她脸颊:“你就是天生来克我的。”
余笙笑嘻嘻地跪在他腿上:“才不是。”
男人眉梢微动,带着疑惑。
她呵气如兰,在他鼻尖亲了一口:“我是天生来爱你的,老公。”
眸底的光骤然流淌,像浓黑的夜幕笼罩。
放在她肩头的手往下滑,在腰后用力,她整个人栽进他怀抱。
浴室玻璃上雾气绵延,被掌印抹开一道痕迹,余笙透过清澈的水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