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5月,英国小汉格顿。 下午光线逐渐昏暗的时候,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造访了小汉格顿唯一的酒馆。他文质彬彬,说着一口伦敦腔,丝毫不像会光临这样一家简陋酒馆的人。 来人在吧台坐下,点了一杯啤酒。史密斯老板打量了下对方考究传统的三件套西装,默不作声地打满一整杯。 这位中年绅士却没有喝,而是四周望了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人。酒馆里的顾客不是当地的老农夫,就是烂醉的闲汉,看起来也不像这位绅士会认识的人。正当史密斯觉得他会开口时,酒吧的驻站女歌手站出来做了前锋。 她娇笑着斜靠在绅士身上,伸出一根涂了艳红指甲油的手指从他的领口一路滑到马甲,还戳了戳:“先生,请问您来小汉格顿有何贵干?” 说着,她的手帕若有似无地扫过他的腿,诱惑地低语道:“玛丽埃塔什么都能做。” 被抢了消息交易的老板继续沉默地擦着酒杯,战争带走了郡里大部分年轻人,玛丽埃塔都没了生意,就让给她吧。 来人并没有如玛丽埃塔期待的那样顺水推舟,反而有些僵硬:“劳驾,我……” “砰!”酒馆大门突然被推开,一个邋遢的流浪汉闯了进来,他灰白的头发凌乱地披在脸上,手里还攥着一只死去的负鼠:“老史密斯!这次我一定要喝到酒!我知道你有存货!” 周围的顾客见到他都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纷纷用外套遮住脸嘟嚷着不欢迎的话语。 老史密斯飞速放下手里的酒杯,抄起一根木棍从吧台窜了出来:“天杀的老莫!这个冬天竟然没有带走你!肮脏的穷鬼!滚!” 流浪汉狼狈地躲避着老板的木棍,在桌椅间乱窜,仓忙间他看到了吧台上的那杯啤酒,眼中迸射出惊人的光芒,立刻冲破围追堵截奔了过来。 玛丽埃塔见此花容失色,尖叫着跑上了楼梯。中年绅士似乎也被镇住,就这么看着流浪汉冲了过来。好在老莫眼里只有啤酒,他撞到吧台上夺过酒杯咕咚咕咚地灌了大半,这才有心思看被自己夺酒之人。 “小白脸,嘿嘿嘿。”流浪汉用手背囫囵擦了擦嘴,露出一口黄牙,“看什么!进了我老莫芬肚子里的酒别想吐出来!”说罢,他将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当然如果你愿意请老莫芬喝酒,他什么都愿意做。” 他疯疯癫癫地笑着,显然有点不正常:“老莫芬可是有真本事的人,不像这些麻……” 后面的话没来得及说完他就被酒吧老板踹开:“冈特!你喝到酒了!滚吧!” 流浪汉怨毒地看了一眼老板,骂骂咧咧地捡起地上的负鼠:“可恶的史密斯,吝啬的史密斯,肮脏的泥巴种,怎么敢对斯莱特林的传人不敬,&@#¥%……”后面的话更像蛇嘶。 中年绅士合起刚打开的钱夹,准备跟上去,却被酒吧老板制止:“先生,老莫可是我们郡出了名的混不吝,您对付不了他的。” 绅士礼貌笑了笑,没有改变跟随的架势,那个叫莫芬的流浪汉却又吵闹起来。 “瞧瞧这是谁!汤姆里德尔!拐走我妹妹的花花公子!” 一时间,酒馆里又喧哗起来,比起刚才的避之不及,现在所有人都兴致勃□□来。 大概围观桃色新闻是人类共通的爱好。 外乡人愣在原地,吃惊地看向正在被莫芬冈特纠缠的公子哥。要是老史密斯看到了他的眼神,肯定要觉得这又是个犯了□□罪的怪胎。 这位陌生的来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