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你可不能疯啊。学会控制好自己。” 我的瞳孔最近很正常,没有一丝泛红。 “夏大夫开的安神的药,按时吃。多多少少能缓解一些你的痛苦。对你来说,那是救你狗命的止痛药。” “哦。” “不对。你才狗!你才狗!” 九千五百万年前,万嫣然创造了朝露园。传说中,她是毁灭之神的转世。原型是罂粟花,制造幻术的能力高深莫测(制幻)。破坏力极强,能轻易摧毁任何事物。甚至是一个最强大的空间。顷刻间化为尘土。饮酒嗜甜。是神,也是妖。 是天生的堕神,有着惊天动地的美貌,和无限魅力。 在朝露,嫣然的绰号是“万人迷”。她会魅术。可是她不需要魅术,便能把周围的男人迷的团团转。她疯魔状态下,双眼发红。轻微是桃红色,严重了是血红色。会六亲不认,大开杀戒。会吸食人的魂魄。 “你还知道回来?这宫殿是你的,又不是我的。” “分这么清。什么你的我的。我的不就是你的吗?” “你真要把那个小兔子接回来?” “是三个,不是那个。等他们再长大些吧。” “你该不会在吃兔宝宝的醋吧?” “谁要吃醋。那个小东西那么屁大点儿,能威胁到我?” 我的头脑,开始一片混乱。我确实能时不时的,想起一些往事。 “老婆,我不想走。”林进的话,把我拉回了现实。 “去吧。你说要回来帮我报仇的。” “那好吧。记得早些去接我。” “知道啦,知道啦。” “你要是跟别的男人一起玩,忘了接我。回来我就打死那个狗男人。” “然后再打死我吧。我哪有那闲心,干背叛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