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案件:女性职场性骚扰
案件内容:原告李芳凝乃是赢盛鼎金融公司的销售,起诉被告全志鹏对她职场性骚扰,二人均属于同事关系。
审案经过:方远开始分析倪亮方才的种种表现,之所以会为全志鹏开脱,具体应该分为两个原因,要么是当真觉得触碰后背纯属李芳凝小题大做,借题发挥;要么就是倪亮借助此事打压异己,倘若李芳凝成为销售总监,相对于平庸的全志鹏,她将会是自己在职场上很大的威胁。倪亮提醒李芳凝懂得分寸,毕竟以自己的人脉,想要在行业内限制她的发展是易如反掌,公司也绝不会允许她损害公司利益形象。被告去电视台公开,借助舆论的力量先发制人。起初人们还是比较关注职场性骚扰案件本身,可到后来开始出现质疑司法公信力的声音。远认为在这个案子没有搞清楚之前,对于所有肆意贬低女性以及攻击辱骂男性的群体,都得以批评教育为主。支持李芳凝拿起法律武器反击,如果她真的是无辜,正好也可以作为警示,告诉大家应该明白男女之间交往的尺度。但是作为法官的他们,首先要考虑该怎么用判决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远比单纯地惩戒犯错误的人要更为重要。?李芳凝遭到网红围堵,索性在众多镜头前表达自己的心声,一时间舆论发生逆转,更多人同情李芳凝的遭遇,公司里的女同事鼓起勇气来私聊她出庭作证。原本准备出庭作证的三位女同事,因为受到公司威胁而选择退却,李芳凝倍感无助,便给方远打电话说明此事。虽然方远没办法跟李芳凝透露案情相关,但是他安慰对方要相信法律,李妈妈站在门外听着这一切,似乎是有所触动。随之李芳凝案开庭受审,原告方三名证人迟迟未到,反而是被告证人倪亮出庭指控李芳凝为竞争职位,凭借着不正当手段打压全志鹏,无论是在工作或者生活之中,都属于是不检点的女人。听到倪亮当众侮辱自己的女儿,李母情绪激动地反驳,三名女同事从直播看到庭审现场,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出面揭露倪亮和全志鹏等人的真实嘴脸。
案件结果:狄伦立马抗议,表示证人出庭阶段结束,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词,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就连全志鹏妻子都觉得不公平。但是方远和审判员商议后,认为现在仍然属于质证环节,所以允许原告证人提供证词,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女同事分别陈述了自己看到的真相,包括她们在公司里遭受的人格侵犯,就算是丢掉工作也要讨回公道。鉴于原被告双方证人陈辩,以及相关举证,方远当庭宣读合议庭评议结果,一致认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谐的价值目标和友善的公民基本道德,同事之间应该互帮互助,互相尊重才是良好职场风气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职场交往中,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和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李芳凝提交的微信聊天等相关证据,以及三位证人证言,完全可以证明全志鹏在工作场所多次采用言语挑逗,肢体触碰行为,对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由此判定全志鹏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在榕州晚报以及个人微博账号刊登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