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默一伙人,踏入了忘京。
故地重游,纪默心中感慨万千。
想当年,他与赢天宝第一次进入忘京的时候,受尽了阻碍与白眼。
如今,则是完全不一样了。
刚进城,纪默就被民众认出来了,阵阵惊呼声一下子就如同雷鸣,引发巨/大的轰动。
“天呐,是纪大才子!”
“《赤伶》的作者,纨绔子弟的克星,天香狼骑军团之主,大秦皇朝的守护者,我们最尊贵的纪先生回来了!”
……
人群蜂拥而来,夹道欢迎,大家伙发出热烈的欢呼。
纪默在大秦皇朝的人气非常旺,可以说上到文武百官,下到黎民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声威甚至比赢天宝还高。
毕竟赢天宝就是纪默扶上皇位的,而大秦帝国从摇摇欲坠,到现在几乎吞并了整个南域的所有世俗国家,一跃成为天下最强盛的皇朝,都是纪默的功劳。
一缕缕信仰之力汇聚而来,没入纪默的身体。
他的身躯在不知不觉中变强,慢慢发生着蜕变。
在这些民众的心里,纪默就是他们此生不变的信仰。
“先生,你真厉害,人们都喜欢且爱戴你!”
林梦萌瞪着大眼睛,眼眸中泛起小星星,心中也为之感到骄傲。
要
知道人心复杂,想要得到众人发至内心的尊崇,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纪默能做到万民敬仰,着实是了不起。
发现自己如此受欢迎,纪默心中也是美滋滋的,笑道:“我不过是贴近群众,喜欢跟他们打成一片,才受此欢迎。你们以后亦当如此,切勿觉得自己实力强就飘了,瞧不起普通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三个学生纷纷点头,受教。
慧能和范景行心中大为触动,纪先生尊贵无比,却愿意置身红尘,与凡人打成一片,此等心性,举世无双。
众神高高在上,蔑视一切,就连天仙也视凡人为蝼蚁,唯有纪先生赤子之心,融于红尘,这才是真正的大爱无形!
经过一条烟花柳巷的时候,纪默更是受到难以想象的追捧。
街道两旁的花楼窗户,一下子就全打开了。
莺莺燕燕,环肥燕瘦的众多花楼姑娘,全都探出头来,眸光炽/热,朝着纪默挥舞着手中的丝帕,兴奋地大叫。
“纪公子,快来玩呀。”
“纪才子,能否赏脸与奴家一叙,吟诗品茗,聊聊人生和文学。”
“纪官人,妾身乃清倌,身子清白,慕君良久,愿与君共赴巫山。”
……
花楼姑娘热情而奔放,一点都不含蓄
,大胆地对纪默示爱。
若非不是心中对纪默极为尊重,只怕已经用强,将他强行拉入花楼内,进行深/入交流了。
纪默内心是雀跃的,觉得盛情难却,不该辜负姑娘们的好意,但身为人师,学生还在身边呢,只能忍痛拒绝。
“先生,这些花楼姑娘似乎全都认识你,莫非,你都跟她们‘打’成一片过?”
林梦萌绷着雪白的俏脸,‘打成一片’咬字很重,脸色阴沉不定。
身为女孩子家, 可是不喜欢自己敬爱的先生来这烟花之地。
纪默连忙摇头否认,他当初是想过逛花楼,但赢天宝那憨货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没带他来玩过啊。
至于为何花楼姑娘那么喜欢自己,他也是一头雾水,觉得大致是自己长得帅的缘故吧。
“先生,别装了,男人嘛,逛花楼消遣很平常普通的,文人骚客都喜欢这一口。你快点儿教我,你是使用了何等泡妞之术,俘获这万千美人芳心的?”
轩阳两眼放光,充满求知欲。
他觉得若是能学到自家先生泡妞术的万分之一,摆脱单身狗这个身份,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