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知命已经下定决心要剥夺阿璃的人王血脉,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操作,于是让手底下的药师,拿天鹏做实验。
天鹏乃是凤凰一族的后裔,其体内有十分稀薄的凤凰血脉,若是能成功将其提炼出来,那么提取阿璃体内的人王血脉,也就不成问题。
于是乎,可怜的天鹏就被当成了小白鼠。
而一旦让展知命掌握这种邪术,那么就是阿璃的死期。
负责这项研究的领头医师,来自万毒谷,乃是展知命花了重金聘请而来的邪医。
此人跟纪默也算老相识,正是当初用治疗阿璃来要挟叶瑶献身的扁渭。
扁渭对这方面本来就深有研究,如今又有天鹏做活体实验,所以研究进度非常快。
他有信心,快则三天慢则五天,就能彻底掌握剥夺血脉之力的技术。
“主人,你快来救救我啊,我撑不下去了。”
天鹏心中悲鸣,瑟瑟发抖。
因为这些邪恶的医师不但抽他的血,现在更是要开膛破腹,取他骨髓。
此时的天鹏已经完全没个鸟样了,身上的羽毛几乎被扒个精光,浑身上下伤痕累累,体内的血液几乎都被抽干了。
“嘎嘎,原来骨髓才是滋生血液的关键所在
,只要弄清楚骨髓的造血功能,应该就差不多了。”
扁渭满脸残忍之色,拿着锋利的刀具,狞笑着走向天鹏。
……
也不知道昏睡了多长时间,纪默终于清醒过来。
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大猪头,正瞪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而更可怕的是,此刻他正搂着这头大肥猪,还将腿压在了对方柔软的肚皮上,两者就这么紧紧地相拥,说不出的涟漪。
靠,自己居然跟一头猪睡了一觉!
纪默欲哭无泪,急忙从地上爬了起来,慌张失措望向四周。
好在荒郊野外的,没有人烟,否则被外人看到,那么真就没脸见人了。
猪妖拱了拱纪默的脚掌,四肢跪地,俯下身子,表达了自己的臣服之意。
“行了,我不杀你就是了。”
纪默低语,这猪成精了么,这般人性化。
原本还打算吃全猪宴的,如今也不忍心将其杀掉。
这头猪体态修长,身体健壮,好像倒是一个不错的脚力。
纪默心思一动,便骑上猪背。
猪妖身躯颤动,眼中有泪花闪烁,面前这位疑似神明的男子,居然将自己当坐骑,这可是无上的荣光啊。
他仰天咆哮,扬起四蹄,身体化为
一阵狂风般冲了出去。
“哇,好快的速度,我捡到宝了。”
纪默心中窃喜,不敢相信一头猪能跑这般快,简直跟飞一样。
迅速如风,而且没有半点颠簸感,实在是太畅快了。
更难得的是,这头猪能懂他心意,任何一个指令,都能清楚无误地遵循,让纪默更是喜笑颜开。
“得猪如此,夫复何求啊!所谓在地为猪,在天为帅,以后,你就叫天蓬吧。”
纪默回想过往,心中泛起某种情怀,给猪妖起了一个很拉风的名字。
“天蓬!”
猪妖只觉得纪默赐予的这个名字意境深远,更重要的是,那句“在天为帅,在地为猪”更是让他激动不已,热血沸腾。
在九天之上者,唯有仙!
主人这句“在天为帅”,莫非是暗示,将来让我统御一方仙域!
猪妖,现在应该称之为天蓬,心中充满无限的向往与憧憬,期待着在天为帅的日子来临。
天蓬的脚力惊人,半个时辰的功夫就纵横上万里,将纪默带回家中。
“这就是主人的居所吗,果然气象万千,神圣非凡,连普通的青菜也堪比宝药!”
天蓬在院子四处逛游,震撼接连而至。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