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鼻孔喷气,瞪着眼珠,像是在着火。简-艾斯从书架后踮脚出来,嘻嘻笑,哪有一点儿神体和老板的样子。“喏。”艾斯两根手指夹住酒瓶口,另只手一转宝戒,取出一卷真正有点岁月气息的皮纸,将其拉开,让小伙伴好好瞧这一张画。内史密斯刹那没声了,睁大眼往前凑,仔细看看其上内容,时不时找到简-艾斯的含笑目光,头摇摇,尽显惊讶的开口道:“你,你,”两句话不通,他直接把画拿了过来,低头好好瞧着:“你竟然有国诺德克大师的真迹,噢天呐,这,这也太贵重了吧……”“嗯~”简-艾斯倚靠在书架边摇头,笑得像猫,十分懒洋洋的,“这画别人送我的,反正不要钱,你拿着就行了呗。”“卧槽?”内史密斯抬眼瞧瞧小伙伴,一点不觉酸,反倒由衷的高兴,“谁这么大方啊?你小子可以的,这画最少七八十万呢,而且……”两个年轻人开始朝客厅走。把黄皮纸在茶几上摊开,内史密斯取了盏多余的油灯点燃,好好照着这幅铅笔画的历史,照着其粗犷混乱的线条,照着那入纸三分的绘画痕迹。这是一幅用铅笔凌乱迅速描绘出的人物神态像,总体为三个仅露出赤裸上半身的人一层层平躺相叠,整体画风色调老旧,大都颜色偏暗黄和深褐,叠在最上面的人背趴着偏头只能看见后脑勺,而身下压着的女孩则略微诡异的张大眼,并用自己的手捂住了最下面小男孩的嘴。他们就像个三层的肉镆。整幅画的点睛之笔也正是最后这小男孩的惊恐眼神——愣愣看着前方,好似前面有什么恐怖东西,令他眼角都抑制不住的蓄有泪水,把那种恐惧,那种绝望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画的水平太高了。”内史密斯开始出声,指头小心抚过画表面的油蜡,闻着这股香,认真颔首,“国诺德克大师在写实届被誉为见鬼第一人,他笔下的画作都保留了厉鬼的真实模样和那点灵气,这幅《卡金徒受难记》就是他在一个木宅的夜晚所作,谁都不清他铅笔里究竟还能勾勒出什么可怕场景,真想回到一百年前问问,这位大师的脑子里每天都装着些什么。”“那估计你活都活不了。”简-艾斯毫不客气的讽了声,摸摸鼻,在小伙伴的气愤眼神里淡笑道,“这幅画没有任何问题,蜡油和微小禁忌都做得很好,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可以挂几百年,你回去裱起来,又可以跟那乐师好好聊天了。”“去你的。”内史密斯没好气的怼一句,手上卷画的功夫倒是利索;将其收入宝戒,重新握住酒瓶举起,与艾斯郑重碰了下。“舒服!”烈酒入喉,双方都下意识皱眉呼气;对视一眼,又很快笑了起来。“谢谢啊。”内史密斯趁着这个机会开口,花牌耳坠摇晃,原是简-艾斯曾戴的那个枫叶款式。气氛逐渐舒缓了。灯光柔和,简-艾斯起身来到火盆边上,这次没坐木凳,转而背靠住阳台的玻璃门,听着背后的风雨声,还有点雷鸣,从天上落下。“艾斯。”内史密斯来到小伙伴前面;刚好雷光斜着打亮这张脸,让这桃花眼看起来更阴柔,“你呀,你是不是这段时间压力太大了啊。”茶黑色的眼眸没动。内史密斯干脆靠在对方肩边,握瓶喝口酒,继续讲:“我今天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还以为我们之间有几年没见了……”束辫少年儿笑出声,还是那个味道,那种带点中庭人的内敛感。这一次茶黑色的眸子转过来,隔一会儿又转回去,举起酒瓶,与内史密斯相碰:“是有点累了,”艾斯深呼吸一次,张开了嘴,“啊……太多事情,好好坏坏我也分不清楚,想不去想,但又不得不去想,浑浑噩噩的,反正很累。”醇厚的酒液随喉结起伏流下。内史密斯也长叹气来,脸红红的,眼眶有些润光。“你知道吗?”内史密斯低下头,睫毛跟着垂下来,语里带点笑,甚至布满缅怀,“我最不喜欢听那些练武的人说什么好苦好苦,这他马的本就是你自己选的路,矫情给谁看呢?难不成还能自我安慰,就高潮了?”简-艾斯闻言笑出了声,瞥他眼,握酒喝,临末递一句:“我就是感慨一下,没这么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