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的人,让咱俩明天下午四点,在同安镇的会宾楼见面。”
通话结束之后,贺绍宗收了手机,对杜飞说道。
同安镇,就在东亭镇的西边。
两地相距二十里。
杜飞在闫百顺的尸体上,割开了几个小口子,将一些神秘的药粉,洒在了伤口里。
等了大概十分钟,杜飞打了几个手诀,默念一声:“起!”
只见闫百顺的尸体,居然从地上爬了起来!
“哎哟妈呀!他变成僵尸了!他尸变了!”贺绍宗惊叫道。
他连退十几步,主动与僵尸闫百顺,拉开了距离。
“别紧张,他不是僵尸,他不会攻击你。”
杜飞解释道:“我在他的膝关节上,开了口子,把赶尸药洒了进去。然后我再用祝由赶尸术,操控他的行动。”
贺绍宗既惊讶、又畏惧。
他颤声道:“飞哥,你居然连赶尸都会呀?”
赶尸,是祝由术中的一种。
祝由术就是白巫术。祖师爷是轩辕黄帝。
而杜飞的祖师爷—炎帝神农,是轩辕黄帝的亲哥哥。
所以,历代药神宗的宗主,全都精通祝由术。
看到闫百顺的尸体,再杜飞的意念操控之下,走到车旁,乖乖上车,坐到了后座上。
贺绍宗嗔目结舌的说道:“飞……飞哥,别人施展赶尸术,那些尸体都是一跳一跳的。闫百顺的尸体,为什么能像正常人一样行走?”
“他刚死不久,膝关节还没有僵化。”
杜飞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配制的赶尸药,有防腐除臭的效果。我们带着闫百顺的尸体,去同安镇上落脚。”
贺绍宗点了点头,没有吭声。
二十分钟之后,杜飞驱车来到同安镇,找了一家旅馆,开了一个套间。
老板收银时,压根就没有看出来,闫百顺不是人,而是一具尸体。
第二天一早,贺绍宗和闫百顺的尸体,留在宾馆。
杜飞在镇上闲逛。
同安镇非常古老,建镇于南宋,距今已有千年历史。
这里的建筑物,表面上古色古香,内部却是现代化的装修。
走进一家手工艺品商店,杜飞拿起一把红木梳子,摩挲了几下,笑着问售货员:“这个红木梳子还不错,不过这个梳子的材质,太普通了。我想要一把,用上等木料,打磨而成的梳子。”
“好货当然有,只不过,好货的价格挺贵。至少也要五六千。”售货员说道。
她上下打量着杜飞,心说:“这小子穿的很普通。也不知他舍不舍得花五六千,买一把上等木梳?”
杜飞将身上的现金,掏了出来,厚厚的一摞,全是百元红钞。
售货员立刻满脸堆笑,说道:“贵客请稍等,我去叫老板娘。本店的贵重物品,都由老板娘亲自掌管。”
片刻之后,一个三十出头、五官较好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捧着一个盒子,递给杜飞:“贵客,这是用南海檀香木,打制的梳子。自带香气,提神醒脑。售价七千七。”
杜飞打开盒子,摩挲着木梳子,果然淡香扑鼻,闻之令人心神宁静。
付钱买下这把梳子,杜飞打量了老板娘几眼,说道:“老板娘,你眼角下有个小包,什么时候长的?”
老板娘一愣,想了想,才说道:“三天前吧。”
“这是火厄痣。无论居家还是在外出差,你都要注意防火。否则,你不仅会破财,还会有性命之忧。”
老板娘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
她心道:“哼,这小子肯定是个江湖骗子。我不能相信他。”
见她不信,杜飞对她摇头说道:“我是看你怀了小孩,我才提醒你一句。罢了,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告辞。”
老板娘心中一惊。
她怀孕四十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