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容越在上大学前有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是高中同学。
容越的高中是在国内念的,那时候的容越并不花心,也不是个成绩很好的优等生,每天就是心心念念打篮球,对学习什么的根本不上心。
直到那个女孩闯进他的生活。
那是个稀疏平常的午后,容越刚打完篮球,上课铃响回到座位上。
像平常一样,还没到十分钟就哈欠连天,上眼皮和下眼皮不断的打架。
“孟夏,你起来读一下,这篇文章。”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
孟夏的声音清清凉凉的,就这样钻进了容越的耳朵,然后流淌进了心里。
回过头去,那是个梳着齐刘海,清汤寡水的女孩儿,没有多出众,却很干净很干净。
整个人和声音很搭,软绵绵的,看起来就特别乖。
那是容越第一次,对篮球以外的事情感兴趣。
那天回到家后,他翻出来了语文书,把那首诗读了一遍又一遍。
心怦怦的一直跳个不停,晚上又做了一个有关爱情的梦。从那以后,容越总是会有意无意的靠近孟夏。
就连打篮球时,因为她路过球场,都会变的特别卖力。
容越平日里打篮球耗费了太多体力,以至于一到历史,政治这种比较枯燥的课,就犯困。
容越家世很好,他父母托着领导,对他严加管教,所以每到这些课时,容越就会被老师罚,拿着书到最后一排,站着听课。
每到这个时候,容越都特别兴奋,因为那个位置离孟夏很近很近。
近到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和卷子上清秀的字迹。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觉到幸福。
而孟夏和容越的情况完全相反。
孟夏家境特别一般,父母是退休工人,父亲还伤
了腿。所以一家人基本靠着那些补贴赔偿维持基本的生计,母亲也不得不离开镇上,到城里的大户人家做月嫂做保姆。
而孟夏也特别懂事,特别努力,从小到大,衣服都是破到不行才不穿。
虽然衣服都很旧了,却也都洗的一尘不染,带着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
学习也一直是数一数二的,她凭着自己努力,考到了这个学校,除了学习之外,放学后还会偷偷的打一份工,赚些钱。
一些学杂费,能不和家里说就不和家里说。
功课都是门门优秀,是家长嘴里的乖乖女,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慢慢的,在那份心动的促使下,容越开始有意无意的向孟夏搭讪。
可能是借一块橡皮,也可能是假借着问题的名义离她更近一点,而每次讲题是,又不看着本子,而是痴痴的望着孟夏。
久而久之,一种微妙的气氛,萦绕在两个人之间。
又是一个罚站的下午,历史课。
望着孟夏出神的容越,又一次被老师点了名。但容越好像一点也不介意,而只有他自己知道。
从前可以在这个学校呆着,是因为这里有朋友,篮球场也足够的好。而后来,则是看在孟夏在这个班级,不然他还真的对什么都没有兴趣。
一天放学回家,书包往书桌上一扔。
没有扣严的书包,掉在地上,书散落了一地。
一张纸条,飘飘悠悠的到了容越的脚下。
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别总是被罚站了,书包里有整理好的历史笔记。”
容越飞也似的跑过去,果真在一堆书中,找到了那本笔记。
这清清秀秀的字迹,容越简直不要太熟悉。
是孟夏的!他每天都要看上无数次,怎么会认不出。那天,容越
手里抱着那本笔记笑了一整晚。
第二天,容越让家里的保姆把早餐放在餐盒里,去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