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精通,但是一听就能认出来是哪种我还是能做到的。我看着眼前的小孩陷入思考。莫非这是哪个偏远地区的小语种? 这样一来就麻烦了。我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原地回地狱,重新开个门试试。就在我点着手指准备回地狱时,我听见外面一阵喧哗。 我的耳朵很好。我能听见喧哗,说明喧哗的人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这些喧哗的人是要干嘛,瞥了一眼地上的小孩,我站到窝棚口去了。我走动时,小孩一直很紧张地偷偷看着我,但我没管。一时间,窝棚里面谁也没有说话。 很快,喧哗声已经大到小孩也能听见了。我看见小孩身子顿了一下,然后原地蹦了起来。他现在已经不是在抖了,是在打摆子。 看来那群人是来找这小孩的。 小孩在窝棚里急得团团转,他想钻到床底下——如果那破玩意儿还能叫“床”的话——但是一进窝棚就能看见他;他又想躲到窝棚顶上,可是他害怕会把窝棚压坏。最后,走投无路的小孩竟然一头拱到我身后去了。 “明智的选择。”我笑了一下说。 那群人进来了。首先进来的是一个男人,我打量着他,他身上有我曾经非常熟悉的气息,地痞流氓的气息。他穿的也不好,但是至少是一身像样的衣服。他也看见我了,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了一跳,他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听见了他的叫声,他身后跟进来的三个人一下子拔出了小刀。 说实话,自从我能像撕碎一张纸那样把那些臭名昭著的大恶魔撕成碎片后,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敢在我面前掏出利器了。我看着这群人,感觉还有点新鲜。 小孩整个人缩在我身后装小透明。那群人见我半天不说话,忍不住大声说了一句什么。我不准备再浪费时间了,我在原地跺了跺脚,走上前。 然后就结束了。 我把最后一个昏迷的人拖出窝棚,然后顺手把他的衣服扒了。虽然这身衣服也不干净,但总比我身上这身活像刚从B级片片场跑出来的一样的好。拿着这身衣服,我反身走回窝棚。小孩站在原地没动,正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我。我能懂这种目光的含义,毕竟,无论换谁刚刚还想杀的人却在几分钟后不计前嫌救了自己心情都该挺复杂。但这不代表我是个好人,这只是出于我的一时兴起。 如果是以往,我会和他解释我这种行为的缘由,但是现在我实在不想多费口舌,因为我感觉我身上这件被血浸透的衣服已经开始干涸变得干硬了。我把扒下来的衣服在小孩面前抖了抖,又指了指身上的衣服,最后做了一个往身上倒水的姿势。 我急需洗个澡。 。。。。。。。。。。 后来,我问伊莎贝尔,为什么她一开始想杀了我。伊莎贝尔哼哼唧唧地说,她那时候太缺钱了,想把我身上的衣服扒了换钱。以防我半途中醒来,就干脆把我杀了以绝后患。 这想法搁在一个十三岁小孩的身上属实凶残,但是在地下街,这简直太正常了。 是的,我现在正身处于一个叫地下街的地方。这里是个十分奇葩的地方,听伊莎贝尔说,这里是地下,是混混流氓痞子等等各色人渣汇聚的地方。这是个空间很大的人为修建的地下空洞,在空洞中有乱七八糟的街道房屋,里面居住着各色穷人。整个地下不见阳光,贫穷的居民们常年生活在黑暗里。 “饮食怎么办?地下难不成还能种粮食?”我问。 “地下街也有通往地上的通道。粮食大部分来自地上。”伊莎贝尔说。 “地上是哪里?”我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