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她签了个分成约,大概是10%的片酬,最终能拿的片酬是50万左右,她已经很满意了。 这总比每天拿3块钱的工资拍电视剧好多了,是她也不知道,儿子去谈合约的时候,定了个超过1亿和超过3亿,多余部分能拿20%和30%的额外分红。 是说,假如最终《武则天》卖到了3个亿的总金额的话,她一共能拿到的钱是1个亿的10%,是100万片酬。 1亿到3亿区间20%的分红,0.4亿的分红是4000万。 如果超出3个亿部分则有,是要能到3个亿的总额,她一共能拿片酬加分红是4000多万。 加上顾宁安投资5000万的话,占一半的股份是1.5个亿的分成,算抛除各种成本的话,也是1亿多。 关导当然不觉得《武则天》能卖超过3亿的价格,所以痛痛快快将合同签了又暂且不提。 是最的结果,连关导和首电影制片厂领导没想过,《武则天》能红成那个子,要是早知道的话,首电影制片厂领导是将己敲晕,他不会同意私营资本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