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十八章(2 / 4)

朝代清朝,就在《大清律例·诉讼》中规定,“凡军民诉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讼者,笞五十。”这条律法就明确规定了,民可以告官,但是不可越级告官。”【截自百度】

“楼上说的没错,因为越级诉讼往往会扰乱司法体系,所以我国历朝历代对此都是严厉杜绝的,不过,朝廷虽然不支持越诉,但也并不完全杜绝,这也是百姓越级告官,要首先受到惩处的主要原因,当然,案子官府还是会受理的。

不过像宋朝就有规定,凡是遇到地方官员本该受理但不受理,或将案件交给被告官员审理,或本司官员本应回避但不回避,以及官员贪-污受贿等官员渎职情况,百姓可以越级诉讼,且不会受到惩处。”【截自百度】

“我大概明白了,冥主娘娘是冥府之主,是冥府的最高领导人,求取冤魂令,等同于古时候的告御状吧,这简直就是越级中的越级啊。”

“前面的解释的不算正确,不过也差不离了,其实关于告御状,可以分成两种,一是“京控”、二是“叩阍[hūn]”。其中“京控”,在我国《大清律》第332条规定:‘军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应先赴州县衙门具控。

如果审断不公,再赴该管上司呈明;若再有屈抑,方准来京呈诉。如未经本籍地方及该上司先行具控,或现在审办未结之案,来京控告者,交刑部讯明,先治以越诉之罪。’也就是说,不管你不管控诉的情况是否属实,都要先治你个僭越之罪,打上一百大板再说。”【截自百度】

“第二种就是叩阍,这种其实更符合我们理解中的告御状,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到京师皇宫宫门外叫诉冤枉,二是皇帝出巡时拦驾喊冤,三是呈递封章。赴宫门喊冤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皇帝是不能置之不理的,但同时也规定喊冤之人要受到惩罚。

比如《大清律》332条就规定:“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者,奉旨勘问得实者,枷号一个月、杖一百;若涉虚者,杖一百,发边远地方充军”。同时还规定凡是到皇宫各门喊冤者,都要按照擅入禁门例治罪。”【截自百度】

“感谢前面各位大佬详细解说,我大概明白了,不过,有没有谁了解,求取冤魂令到底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

就在直播间持续刷屏的时候,李狰仿佛与直播间的观众心有灵犀一样,表情严肃地对子母煞说道:“纪晓雅,楠楠,虽然你们已经拿到了冤魂令,但是该提醒你们的我还是要再提醒你们,按理说,你们求取冤魂令,需要历经无间地狱中的八大地狱或者八寒地狱两大地狱中的一种。”

顿了顿,余光瞥见所有人都是一副专心听讲的模样,李狰继续详细解释道:“八大地狱,因为到处充满火焰,所以也叫八热地狱。八寒地狱,极为寒冷,此处众生常因寒冷而悲号,身体也冻得变色。【截自百度】冤魂唯有顺利通过这两种地狱中的一种,才有可能求取到冤魂令。”

“如今,因我插手,帮你们提前求取到了冤魂令,相当于你们是预赊的,所以,当你们复完仇,到冥府复命时,这该过的试炼还是必须要过的。”

纪晓雅理解地点了点头,“······我······明白,我、心、甘、情愿。”

“只是、我的、孩子,······他还、这么、小,什么、也不知道。”纪晓雅低头贴了贴婴儿冷冰冰的小脸,满脸的不忍。

“你们是子母煞,共为一体,不分彼此,所以,这个代价是你们母子俩都必须要付的。”李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