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把她脚上的毛巾拿开,看着那红肿的脚踝皱起了眉。 “小青父母早亡,自小被二叔养着,但二叔家里也穷,当时小姐您和夫人在街上看到小青,您央着夫人买下小青,小青才不至于卖到他处。”小青慢慢帮她揉着脚,继续道,“其实小姐您挺好的,是因为夫人去世之后,大人平日里很忙,您自己一个人在这屋子里住着,心情才会不好。” 原来是这样,难怪小青对她这么死心塌地。 她伸出手摸了摸小青的头:“小青,以后啊,你记得,外面呢,你是小青,我是沈煜,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但是回了这个屋,在这里,你就把我当姐姐,以后我会护着你,不会让你受欺负。还有一点啊,叫你,不要叫您,记住了。”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俗话还真没错。沈煜虽然没有躺够一百天,但是也躺了快半个月。她让人帮忙在府里后花园摆张躺椅,每天赏花看草晒太阳也不错。 府里那些人还有些怕她,但是见她没再发过脾气,也没惩罚过他们。沈煜看到他们还会问好,在她锲而不舍的努力下,他们终于看到自己后不再低头问好后飞速走掉。 慢慢来吧,她不可能一下子把他们的想法扭转过来。 躺了快十天,走路倒是没什么问题,就是还会隐隐约约有些疼。 继续呆着实在是太无聊,话本小说看了一些,但是她想着自己观察或许会更加直观。沈煜让小青带着她出去。她本来就想找个机会在街头巷尾坐上几天,好好了解一下南周民风习俗。 现在脚伤了,虽不能逛,但是坐着看还是可以的,连位置她都想好了。 起初小青并不同意,但是耐不住沈煜撇着嘴在她面前装可怜,她只好答应。 到了那大树底下,她看着已经有几个人坐在那,面前还摆着破碗。她身上没钱,但是带了好几个从府里拿出来的馒头。 “各位兄弟好,我们两个是新来的,人生地不熟,看到你们有些亲切,这是我刚讨来的,若不嫌弃,咱们一起吃吧。”沈煜把馒头递给他们,顺道带上一个笑。 那些乞丐看着沈煜脏污的脸,还有身上那破烂衣裳,身后那个矮小的还抱着个破碗,便点了点头,接过馒头。 一位看起来有些年纪的大叔看着她俩,指着身旁的空位:“多谢了,坐吧。” 她看了下,似乎不是那天的那些人。她拉着小青在他们身边坐下,发现他们并不跟电视剧那边对着路过的人乞讨,只是摆着个碗在面前,有人路过给就道声谢。 后面大树上有两个人闭着眼靠着,似乎是睡着了。 大叔把馒头都分了,递给沈煜一个,留了一个给身后那两个人。 小青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别说尚书之女,就是一个普通的姑娘和乞丐呆在一块都够引起别人注意了。但是沈煜说什么要观察生活,得从底层开始,底层人民才是能反映出这个国家的真实。 她听不懂,但是拗不过沈煜,她也不敢多问。 沈煜扒拉下乱糟糟的头发,吃着馒头看着眼前那些商铺,行人,有些疑惑:“你们不准备说点什么吗?” 大叔看了她一眼,道:“说什么?” “比如,行行好,各位大爷夫人赏点钱什么的。”沈煜回想则电视剧拍的那些。 “姑娘,咱们乞讨,也是有尊严的。”大叔嗤笑一声,“我们这群人奉行的就是一个得之乐之失之坦然的道理。” 这话听着怎么还挺有哲学味道在里面,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