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凌晨,盛武杰起床,在卧房里,东翻西找,弄出了些动静,淼子跳进来,道:“小爷寻什么呢?” 盛武杰收起动作,抚了下额头,眼神闪躲着说:“想找个反光的物件。” “反光的物价?”淼子挠挠头,“司令要照镜子?” 从昨晚上开始,他就想照镜子了,奈何房间里压根没这东西。 他顿了半晌,道:“淼子,你说实话,我看上去,几岁?” 淼子眼珠子一转,憨憨一笑,道:“大概也就二十五吧。” 盛武杰哂笑,拍了淼子一掌,淼子闪躲着溜出去准备早餐。 屋内就剩他一人,他偷摸着拔出匕首,在反光的刀刃上细细地琢磨起自己的脸。 太阳晒多的老头子,说的一定就是他。 其实不只是太阳。草场的风,和麦田的泥,都在他身上脸上留过痕迹。 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单枪匹马上过南麓山,匕首从那山庄当家的吼间贯穿而过,又劈去了二当家的脑袋,斩掉了老三的手掌,老四跪地求饶拿出地契才保住自己全尸。山下百姓得回了他们的农田,盛武杰的眉尾上也为此多了这两道疤,当时血流得糊住了眼睛,怎么擦也不干净,睁眼一抹黑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废了只眼球。 鼻梁上这道疤,就没那么威武了,是十五岁刚开始替乡亲们割麦子的时候,活干得专心,没留意蹲到了牛屁股底下,冷不丁被牛后腿踢了个四脚朝天,后脑勺砸得眼冒金星,鼻血直流的时候,他的手发着抖,心里说不慌是假的。 他从来不是天生的武将,爷爷取的一声文晗,教过的之乎者也,一直都刻在他骨子里。这让他对下属,总也凶悍不起来。可野地里拉起来的队伍,从来没有以理服人这种事情,谁的拳头够硬,谁才是草场的主人,而北岭最不缺的就是五大三粗的汉子,有些人一条胳膊就壮过盛武杰的大腿,所有一切的天生和命定,就像无法逾越的鸿沟,盛武杰受制于此,也曾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李鸿坚不知从哪本明代的古董书里看来一种带着倒刺的鞭子,原样复制出来,抽得盛武杰皮开肉绽,肉被挖得深一块浅一块。 不够阴毒,不够壮实,不够凶悍,那他还有什么呢?除了这一身的汗和血,他什么都没有,想要的东西,只能靠四肢去换。 十多年如一日的训练,反反复复,他失去的并不只是稚嫩的脸庞。他不曾有过喜好,连烟都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天赋,一切靠的都是自律,而这两个字的对面,则是欲望,如一张百转千回的蜘蛛网,他束手缩脚,仿佛让这张网沾到一星半点,就会满盘皆输。 盛武杰看着刀刃里的细纹和伤疤,眼神没有多停留,没看几眼就立马把刀收回,却因为出神,动作走形,刀刃划伤了他扶着刀鞘的虎口,细小伤口独有的灼痛感,让他想起那一日言盼儿伸手在他手背上抓出的伤痕,心里有些酸涩。 他是个司令,最要不得的,就是这兵荒马乱的感觉。 一身便装,踏着晨曦,盛武杰来到北岭城中的集市。 刚刚出摊的摊主,看见是盛武杰在路上走,有的稍一愣神,将门板原样关好,直往屋里躲,还有的朝他招手,要把刚煮好的豆浆分他一碗。 好不容易寻到一家开门的脂粉店,盛武杰扣门,掌柜的见着他,上前行礼,道:“盛司令!什么风把您吹来了,您要什么,吩咐一声,我送到您府上就成。” 盛武杰说:“别客气,梁老板。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来求您办事的。”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