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伏鸢已死了七日,自她进宫,再到成为名不副实的太子妃,也不过短短的三个落日。若非姑母的遗愿,她也不会被天子的一道旨意就决定了生死。 可她不喜欢太子,大婚后更是连面也未见,便是天人两隔。 可笑的是,她仅仅喝了一碗银耳羹,就已了却了十六岁的短暂岁月。那碗加了料的银耳羹,及其难喝,但伏鸢却是连眉头都未皱,果断地顺了那些人的意。 都说,身死何处,执念便在此,七日不散。如今是游魂的她,在皇城内看着太子身首异处,被人夺了皇位,别提多痛快! 唯有遗憾,也是听到那一句,“太子妃是个好姑娘,可惜没福气,死的早。” 真是有些......不甘心。 刚念叨完这话,伏鸢再睁眼时,竟意外回到了家中! “鸢鸢,我们去过花朝节。” 她听到的是大哥曲玄珩与二哥曲玄珏呼喊着自己赶紧出门的声音。这是伏鸢六岁时的记忆,她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 不是梦! 她这是重生了?! 可为什么是六岁? 难道不应该是在她成为太子妃的前几日,或是在喝下那一碗来路不明的银耳羹时,才是正常的章程吗? 但她既然回来了,便又可以待在家中至十六岁,有的是时间可以想到拒绝成为短命太子妃的办法。伏鸢一把抱住大哥,亲昵地在他怀中蹭了蹭,“鸢鸢很想你们。” 自那日进宫,便知此生无法再见,想不到上天颇为通情达理,一定是因家中亲人舍不得的缘故,才给了她第二次机会。 “我们不是每日都见吗?”玄珏扬了扬手里的钱袋子,眼中带着狡黠,“我从阿娘那里打探到了父亲藏体己钱的狗洞,今晚我们可以晚点回来!” “你自己行此不道义之事就别告诉鸢鸢了。” 身为大哥的玄珩虽也不过十二,却是家中难得的稳重之人。就连书塾中的先生,也对于这位太尉家的嫡长子感到无奈,只因其为人太过正派。 甚至,正派的有些迂腐。 伏鸢自觉,如此光景,美好得不现实。上辈子,他们身处战场,都还不知道自己的死讯,但眼前的伏鸢却是早就走了一遭地府。 “兄长这是错怪二哥了,父亲背着母亲和范姨娘私藏银钱,本就不对。我们三人用了,再给鸯鸯带些小玩意儿,这也算是替父亲遮掩,还省了家中一件争吵的事。” 她惯会颠倒黑白,且巧言善辩,何况二哥与她站在一条船上,兄长便是再顽固,也舍不得苛责他二人。 玄珩自是明白弟弟与妹妹的小心思,但一想父亲此举确实不妥,“咳咳,别全用了。还有,不光鸯鸯的,母亲和范姨娘的那份,也要买,务必当着父亲的面送。”如此一来,父亲就算有心发泄,也无处申冤。 “不愧是大哥,就是老谋深算。”玄珏背起伏鸢,边跑边嘚瑟。 “小心些!新学的成语别乱用!” ———— 伏鸢虽是重活一次,但如今年纪尚小,又未曾经历过风浪,一直被娇养到了十六岁。眼下更是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之中飘飘然。今日纪念百花生辰,满树皆是花神灯,叮铃作响间俨然一幅繁盛春景。 她特意剪了五彩纸,系于花枝之上,意味“赏红”。明媚的眼中带着无数期待,伏鸢仅有参加过一次花朝节,如今再次亲历自是感悟颇深。 还是活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