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既笨拙又糟糕透了的留人理由。 本就以为贼人反悔的秦徊,现下又听了这话,后背直发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微张的嘴唇也有些许颤抖,“最… …最后一顿饭?你要把小姐怎么样?还是说… …你要把我怎么样?” 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问题,何致盼当即摆手作出更正:“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现下已是午时,某只是单纯的想留秋祉姑娘用过饭食后再走也不迟。” 听这意思是昨晚把上好的房间也让给你了,姑娘你还这么能睡,直接一觉睡到了饭点,留你吃个昼食不过是想在你走之前再彰显一下他们匪帮的风度,好让你回去后在秦有时面前为他们说点好话? 还在心里如此揣测着,秦徊便听到了从天井断断续续传来的喧闹嘈杂声,以及碗筷碰撞在一起的声音。 她离门口近,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当即便抱着衣服跨出了门外,这些声响传进耳朵的音量也随之变得更大、更真切了起来。 来到廊道,双手轻轻搭在木栏边,探出脑袋往下看—— 天井里整齐排放着三列长桌长凳,男女老少们手上端着菜、端着干净的碗筷,有说有笑的往来穿梭其中,不一会儿就将桌子摆满了。今日的人数与昨晚审问她和秋祉时的人数似乎还要多上一倍。 三列桌子上的菜品虽然不多,尤其是肉类少得可怜,但菜品种类却很丰富,每一桌所摆放的菜基本都不相同。 就连最普通的小黄瓜,都被做出了四五种不同的花样。 还在好奇的瞧着,一股飘香四溢的芬芳兜兜转转的飘来二楼,又精准无误的轻抚过秦徊的鼻尖。 这还能是什么味道,当然是她最爱的香椿的味道! 每逢谷雨前后,都是吃香椿的好季节,所谓“雨前椿芽雨后笋”,这句俗语是村里老人经常念叨的。 从前白乌村的锦溪边上就种着一排的香椿树,赵氏最喜欢在闲暇时约上同村几个相熟的妇人,再带上一个小背箩去摘满满一箩筐回来给她的小囡做凉拌菜吃。 新鲜的香椿嫩芽紫中带红,吃在嘴里脆嫩爽口,齿颊俱芬。 却又正是因为那股子独特的味道,能接受它的人,闻起来会觉得香气扑鼻,喜欢得不得行;不能接受它的人,闻起来会连连作呕,避而远之还来不及。 而秦有时便是上面两种情况中的后一位,香椿的味道带有很强的穿透力,且久久无法消散,他根本无法接受这种东西存在于他的府上。 相比之下秦于仲并没那么厌恶这道美食,可也绝对谈不上喜欢。 故此,秦徊已经很多年都没再闻过、吃过香椿了,心里想念得紧。 有那么一瞬,她竟觉得自己并未身处贼窝,而是梦回白乌村那个邻里和睦、其乐融融的大家庭里。 瞧瞧身边这个小馋猫疯狂吞咽唾沫的样子,脑袋都快探得比身子还要长了,他就不信了她还会拒绝,“要不,吃点?” 秦徊闻言,缩回脑袋,不算白皙的皮肤在正午明媚阳光的照映下显得透亮白皙,再加之意识到自己嘴馋的小心思被人看穿,小脸“唰”的一下染上一层红晕,不再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此时看起来就像一个粉白的糯米团子,让人忍不住想上前咬上一口。 当然了,何致盼按耐住了内心这一想法,只见粉白的糯米团子不大好意思的点了点头,那他就当是她同意了。 秦徊抱着脏衣物,跟在后边下到了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