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女人,把我的猎物还给我,过往的事情咱们就一笔勾销了。”毛毛虫吊在丝线上,居然开始口吐人言。 叶歌:这毛毛虫居然会说话!!! 也是,她还修仙呢,毛毛虫会说话有什么奇怪的。 “什么猎物,大哥我怎么不明白你的意思?”敌不动,我不动,装傻才是硬道理。 “就是那具尸体,我需要她的鲜血帮我修炼,你却把她抢走了。”毛毛虫恨得咬牙切齿,要不是它现在实在太弱了,怎么会稍一施法就累瘫过去,更不会让这个女人趁虚而入了。 果然,人类,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鲜血?”叶歌转了转眼睛,看来不是什么正经虫子,“不给,除非你能打赢我!” “你你你!”毛毛虫气得吱哇乱叫,叶歌随手一挥,地上便炸出一个大洞,又随手一挥,大洞便恢复了原状。 毛毛虫的怒吼声瞬间梗在喉咙里:“大佬您好,大佬再见。” 笑死,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它只是把尸体从洞里弄出来都累得瘫在了地上,人家挥挥手就能炸出一个洞,打它不跟玩似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开溜。 “等等。” 叶歌挥挥手,一道土墙挡住了它的去路,同时,她的指尖现出一粒血珠,鲜血香甜的气息勾引的毛毛虫眼都直了,拼命地咽着口水。 “跟你确认个事,喝过其他人的血吗?” 察觉到叶歌话语里的杀气,毛毛虫把头都快摇成了拨浪鼓:“没有没有,从来没有,人家可是正经修仙的,只是这具身体里的血液可以解我身上的毒,所以我才......” 叶歌了然地点点头,手指一弹,血珠便送到了毛毛虫的嘴边。毛毛虫偷偷觑了她一眼,见她神色如常,心一横,嗷呜一口便把血珠吞到了肚子里。 哎妈,真香! 一口血珠下肚,毛毛虫身上泛起一道金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歌隐隐预约看到它身上有一道黑雾蓬起,消失在了空气中。 “你叫什么名字?” 毛毛虫餍足地舔舔嘴角:“我叫阿呆。” “阿呆?”不得不说,这个名字很适合它。 “是的,人们都这么叫我。”不知为何,说起这个阿呆的情绪突然有些低落。 “你认识很多人类吗?”叶歌着实有些好奇,毛毛虫和人类做朋友她确实没有见过。 “差不多吧,不过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不提了吧。”说着说着,阿呆的触角都耷拉了下去。 经过这几次碰面,叶歌越来越确定这只小虫纯粹是有些天然呆而已,也不是那么怕它了,便伸出手指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它的两只触角,以作安慰。 “我叫叶歌,你愿意跟着我吗?我可以在能力范围内给你血液帮你解毒。”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阿呆身上总是泛起金光,象征的应该是金属性灵力,是个不错的帮手。 “可以是可以,但你得保证,我们是朋友。”说起朋友两个字,阿呆的眼睛蓦然亮了起来。 “当然”,叶歌勾起嘴角,伸出一根手指勾住阿呆的小触角:“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不,一千年,一万年,永永远远不许变!”阿呆轻轻耸了耸触角回应。 太好了,它又有朋友了,它的朋友还会帮它解毒耶!迟早它要让那些人看看,它阿呆也是能交到朋友的。 这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