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别惜之所以后两年累死累活才把成绩赶上来,和前一年选修过多艺术类课程也有关,她并非是动手能力强的人,唱歌跳舞有底子,对她来说还算对付。 除去对追珩这个偶像名字产生的厌恶效应,她其实很佩服这个能在各方面都做的很好的人。 想要专注完成一件事本就难上加难,更何况乱花迷人眼,开启什么都会有无边诱惑阻止你行动的脚步。 这样一看,她渐渐放下偏见后再去审视并试着了解追珩,以前那些摆在她面前的种种信息,无一不在用事实向他证明,追珩这个人天生就适合生活在万众瞩目下。 黄沙遍布,掩盖不了金子光芒。 再刻意去遮盖,亦或是私藏,都会在风吹之后,诚实袒露在大家面前。 在时间的消磨下,林别惜好像蓦然打开了任督二脉,对追珩这个人有了点好奇。 “什么办法?”林别惜舔了舔唇,柠檬水的酸甜留在表面,她舌尖不由一涩。 追珩拿出手机,又用手机朝她手里的手机一碰,像是达成某种共识,他笑,唇角飞扬,“成为他的粉丝,喜欢上他就好了。” “好啊!”林别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追珩反而有点意外,确认似的挑了挑单边眉,“这次这么爽快?” “反正也闲着无聊,我这人呢,就喜欢和优秀的人打交道,而且他这人声名在外,我可是在他的名字笼罩下度过了高中三年。试着去喜欢一个大家都很喜欢的人,也不赖吧!”林别惜学着他笑,抬手挑开遮眼的一根碎发,“如果不是今天和你聊天突然想起,我都要忘记还有这么一尊大佛可以膜拜了。” 虽然她的语气平常正经得像是在说一件经过认真思考事情,而且目标对象还是他本人,可他现在听着怎么这么不爽呢? 毕竟他现在是以追珩的身份待在她身边,她却要去喜欢上那个站在舞台上发光曾经会是闪闪偶像的追珩。 同样是他,此刻的他对比有练习生光芒的他,似乎要黯淡许多。 他为什么,要给自己,挖这么大一个坑。 追珩开口制止,“其实他唱跳挺一般的,就是普通水平。” 林别惜急忙反驳,“这方面你不用替他谦虚啦,我有看过他唱跳视频,他的水平在团内还是同公司团都是顶尖的。” “他rap唱得很烂。”追珩自黑说。 “rap我好像确实没听他唱歌,他在团内担任的角色应该也不是rapper吧?”林别惜来了兴致,顺势坐下,撑着下巴思考。 “至于烂到什么程度,每个人的审美水平都不一样,这还有待探究,我先混进粉丝团考古一下——” “你找不到的。”追珩口快道。 林别惜蹙眉看他,“你怎么知道?他在大众视野也有这么多年了,不可能没有,只要耐心找找,肯定会找到的。” “我、我就是知道。你别废力气了,想知道什么直接来问我就行,不用加什么粉丝团。他也不是偶像了,这些团的存在浪费你们的时间。”追珩眸色暗下来,漆黑的眼变得有些难以捉摸。 林别惜伸直了双腿,脚尖有下没下的勾着,叹了口气,“好吧,粉一个落魄小偶像还挺难的。” 话落她又追问,“北岗的学生,也很喜欢追珩吗?是不是也会每天讨论追珩,视他为天命之子?” 追珩回想在北岗的日子,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半,高一还算安宁,彻底解约退团后,激起了阵讨论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