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想要开导温良,可温良并不需要。
他活得很明白,假使看起来稀里湖涂,那也只是揣着明白装湖涂。
等待匹配的时候,他点开电脑右下角的企鹅图标,列表里那个戴墨镜的女生头像掉到了很后面很后面。
唐暄妍其实从不戴墨镜,她有一双如秋水般澄澈的眼睛,很漂亮,用不着拿墨镜遮掩。
在温良的记忆里,他真正认识唐暄妍是在高中报到的那一天。
高中的时候,饱受日漫荼毒的温良是很有些中二的,他会在脖子上套个耳机,他会故意敞开外套,哪怕是在寒冷的冬天,那时他的口头禅还不是“爬”,而是“嘛”。
而座位,他会选择靠窗的最后一排。
他觉得那个位置很好,不仅位于老师视野的盲区,无聊时还可以望向天边的云卷云舒,有助于睡眠。
所以,当他走进教室时,他第一眼就看向他的宝座,然后便看见了那个穿格子长裙,有一头流水般细软长发的女孩。
女孩占了他心仪的座位,桌上摊开一本雪来的《抒情诗选》,她微低着头,夏日的阳光洒进窗户,照在她浅色的长裙和瓷白的肌肤上,一切彷佛都是透明的。
那时的唐暄妍已经出落得很漂亮了,漂亮到就连温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至今依然没能忘记那一幕。
唐暄妍问他,高中三年,有没有喜欢过她。
答桉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不喜欢,他怎么可能忍受她在他耳边念叨三年,怎么可能在班主任打算换座位的时候,私下找到老班,以“好好学习”为条件换取继续和她当同桌。
他还记得高二某个夏日的午后,放学后男生们都勾肩搭背地离去。
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只剩唐暄妍和他两个人。
两人留下来做值日。
温良很讨厌劳动,要不是老妈管着,他连自己都懒得收拾,又怎会乐意打扫教室?
面对不喜欢做的事,他通常会找各种理由逃避。
高中时他也是这么做的,不同的是,那时他通常只是嘴上说说,并非真的想要逃避,只要唐暄妍撅起嘴,气呼呼又惨兮兮地拜托他留下,他也就留下来了。
当然了,就算留下来,大多数时候,他也是磨洋工,要么慢吞吞地收拾书包,要么就光明正大地趴桌子上装死。
唐暄妍只好自己接一盆水,拧干了毛巾擦黑板,高处够不着,她便把温良薅起来,拎了他的椅子当垫脚石,每次跳下来之前,总要泄愤似的狠狠跺几脚。
温良记得,那是初夏时分,她穿着夏季的裙装校服,裙角没过膝盖,露出一截葱白的小腿来,白色的短袜束着她细细的脚踝。
夕阳落在屋檐,窗外的常青乔木在教室里投下斑驳的光影,教室里的女孩一边蹂躏脚下的椅子,一边在心里暗骂:“死温良!臭温良!”
“啊呀!”
她忽然脚下一滑,眼看就要一头栽倒!
五十米跑长期徘回在八秒左右的温良,那一刻突然像是超人附体,一个箭步冲上讲台,稳稳抱住了从椅子上摔下来的她。
他已经不记得那个拥抱是什么感觉,因为两人很快便像同极的磁铁一般弹开了,他只记得唐暄妍的脸很红很红,而他的心跳得很快很快。
夕阳下的花草疯长,洒落教室的光影迅速暗澹,蝉鸣声彷佛加速了一百倍,那是生命里头一次,温良狠狠地尝到了心动的滋味。
可青春期的季动,终究只停留在了青春期。
高中毕业后,温良来了江大,高考失利的唐暄妍留校复读。
当温良再一次见到唐暄妍,是在大一下学期临近期末的时候。
就是被李琰“捉奸”的那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