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
在此之前,任清一直以为妖怪普遍喜欢在人类社会闹事,后来问过调查组里年纪稍长的前辈,才知道妖怪也分两类。
“妖怪里有性情温和的种类,它们有的隐藏在人类社会里生活,有的避世躲在无人的地方,因为没违法,调查组不会管它们。”
“s级异能者从小被挖到组里培养,所接触妖怪全是涉及重大案件的杀人犯,自然会产生刻板印象,我年轻时也这样。”
“我升职那年,有回出任务,碰上一个和家人走散的三四岁小姑娘,过马路不会认红绿灯,和货车对撞,一条大黄狗冲出来救了她,查案时我发现,那条狗其实是只妖怪。”
“你收养的猫妖或许没有恶意,只是想白吃白住而已,有些妖怪聪明,尤其是外形符合人类审美,而且找不到工作很穷的,会主动讨好人类求收养,这可比它们自己在外觅食划算多了,卖个乖就能绑定长期饭票。”
按当前看来,这只傻猫猫很符合前辈描述的情况,甚至还很贴心地打了疫苗,生怕别人不要它。
一点点钱,一张求收养的纸,一身泥,完美营造了被抛弃的可怜形象,最容易引起人类的同情心。
它有点机灵,但不多,给自己挑了一个带别墅的主人,而主人是专业抓妖怪的。
任清莫名想笑,一手把小猫咪捞进怀里,它变沉了不少,可能是没控制好正常体型,她假装没察觉,揉揉它的猫耳。
“送你个礼物好不好?”任清把它放在桌子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项圈。
项圈款式简朴,挂了两个不会发声的银铃铛,可以自由伸缩,但是系扣很复杂,只有人类的手能解开。
任清将项圈一端绕过小猫咪,系在它脖颈上,黑色项圈在纯白软毛中异常显眼。
她露出左手,腕上戴着一条黑手绳,也挂了相同的银铃铛,只有一个。
“喜欢吗?现在我是你真正的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