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俊秀,也不白皙,更不光滑。 他年轻时,或许是个俊朗的少年,但现在他已经苍老了。他经过了很多的事情,他的皮肤发黑,发皱,上面布满了皱纹,每一道仿佛都是风霜摧残之后留下的痕迹,无声的诉说着那不为人知的历史。 但他的眼睛却很年轻,极其的明亮,不染尘埃,带着一种被诗书浸润之后的通透,仿佛他已经吃过了很多苦,明白了很多道理,却仍然坚信着什么。 这样的人,无疑是好看的。 那种好看超越了区区皮相,更多的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风采。 这让李学士一下子觉得自己庸俗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与这人的区别,就宛如柔媚纤弱的前朝诗风,与慷慨激昂的当代诗哥的区别。 没有说自己不好的意思,但却又明显觉得旁人比自己更好。 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自卑,却又不由自主的自卑了起来。 这种复杂的情感让他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守卫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摇了摇头,李学士这么一去,感觉又要生出心魔来了。 ** 李学士的去留,并没有人在意。等王勃被洗刷干净,换上新的袍子,送到李显面前时,李显看着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只觉得十几年的岁月,仿佛呼啦啦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了面前。 当年自己与皇兄还是总角少年,父母慈爱,日子无忧无虑,每天盼着长大了好去封地,自由自在的斗鸡走狗。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他到而立之年,父兄已成白骨,宗庙换了姓氏,生国不国,家不家,再见故人,怎能不潸然泪下。 李显起身,握住了来人的手臂,“先生,好久不见。” “殿下认错人了。”来人看了一眼他,垂下头看着地面,“我不是您要找的故人。” “您说不是就不是。”李显笑了笑,拍了拍他的手臂,“不管是不是,既然遇见了,就留下来吧。” “我有一幼女,有向学之心,还请先生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