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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盟誓(1 / 2)

周保定五年(565年)。  二月。  长安城外,渭水之侧。  一群服色鲜丽的宫人,正打着仪仗,缓缓西行。  (正六命)小宗伯窦毅打马行在队伍之首,他不时回望身后的渭河,不知在思索着些什么。  “窦公可是在忧心北使之事?”  驰马在旁的(正五命)纳言中大夫杨荐,见他目有忧色,不禁问道。  窦毅闻言一怔,看了看这位气定神闲的官场前辈,只叹道。  “晋国公东败于齐人,北使之命,恐怕非易。”  “杨公数向漠北,熟知北胡之性,当知此行之难。”  杨荐听罢,亦有同感。  突厥人素来贪利,而今联周两攻齐国,皆无收获,恐怕其国中已有联齐攻周之意。  现今东齐、南陈、西吐谷浑,皆为周国外患,国内巴蜀之地亦蛮夷不宁,常有滋扰。  苟或周国失却突厥之援,以制衡齐人之势,则国危矣。  念及此处,杨荐只好强作轻松,鼓舞言道。  “突厥虽贪利益,然其国主亦重诺,昔太祖与之约为婚姻,今我等但以信义为要挟,此事可成。”  “治大国者,不可失其信义。”  “今我以皇后之尊迎其儿女,其国人必重之。若突厥主以前时为戏言,拒而退之,则其失信义也。”  “失信义于国众,与失财帛于府库,孰轻孰重?”  “荐以为,突厥主必不能负我国。”  窦毅听出了杨荐话语中的鼓舞之意,他也不好浇上冷水,只应声道。  “国事虽艰,然有杨公在侧,必能成也。”  杨荐听得此言,只抓了片道边树叶,握在手中,言道。  “国家危难,救之则生,弃之则死,窦公亦当自勉之。”  窦毅自知方才泄气失言,终于正色道。  “杨公所言甚善,今天下纷乱,进者生,退者死。”  “我等家门富贵,皆系于国家,唯努力用命,报国保家而已。”  ——————  天嘉六年(565年)  二月。  周人畏齐、陈之盟。  遣宗室陈国公宇文纯、许国公宇文贵,大臣神武郡公窦毅、南阳郡公杨荐,率六宫仪仗宫人数百,北使突厥,求迎突厥可汗之女为皇后。  五月。  突厥遣使至齐国。  突厥地头可汗欲与齐国通和,言若齐国每岁供财帛若干,并为宗室娶突厥女子,则可盟好攻周。  齐上皇高湛闻之悦,遣使赴突厥,以重币金银赂其贵人,欲成此盟约。  六月。  陈东宁太守司马申领兵二千,奴人三千,乘舟舰沿岸西下,击流求土国。  前时,流求西岸十数番酋俱受宣抚,臣事东宁,唯土国恃其国大民多,拒不宾服。  其乡人频杀东宁使臣商旅,略财货,又常斩降人之首,送其国都请赏。  其王亦残暴,常使人悬降人之首于树上,以为祭祀。  东宁士民闻之,皆深恨其国人。  其土王名曰欢斯鸟缒,貌类突厥,东宁之民,呼之“鸟虏”,以贬恶之。  其王子欢斯兜模,甚得民心。  其国有十数洞之地,村社数十所,男女二三万,声威布于南岛。  是以前时,东宁人虽恨其凶残,亦难为征伐。  十三日。  舟师至岛南。  司马申麾下队主庐江人陈岘,先登岸,突袭,斩首数十级,杀其国鸟了帅三人,小王一人。  司马申大喜,更付陈岘奴兵五百,使其为全军前锋。  十五日。  陈岘引兵趋小道,破其国西洞,斩杀数百人,掠男女千口。  司马申亲向西洞,赦陈岘麾下奴兵为百姓,并付所掠男女与其兵士为奴仆。  又拔擢陈岘为幢主,使之领兵千二百人。  众军士大悦,纷纷请为先锋,司马申不许,暂驻西洞,修战备。  十七日。  欢斯王子引其国人万人,向西洞,攻陈军。  司马申以陈岘为中军,众奴兵布两翼。  流求土人兵无战阵,倾巢似浪而来,陈军中军结阵缓行,以强弩射其前阵。  流求兵无甲,伤亡甚众。  陈岘于是纵兵逆击。  东宁府仰金山之财,甚富,兵士皆备铠甲。  此时乘势逆击,声势甚壮,流求兵胆寒,不能抗。  司马申于是发奴兵左右击。  奴兵皆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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