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眼睫轻轻眨动,楚楚可怜地看着他:“我很喜欢的。” 在他之前,温筝见过很多所谓完美人设的男生,但他们对她的吸引力不足,她一看脸,二看气质。第一任男友陈子遇赢在脸漂亮,但程曳一出现,就顺其自然打破了陈子遇在她心中是美男的印象。 程曳不美,他冷峻,他气场也不平易近人,甚至寡言疏离,但两点糅合在一起,正中温筝古怪的审美点,踩得死死的。 十七八岁的感情不会牵扯到天长地久,她取一时之乐也无妨。 “目前为止,你是最讨我喜欢的。” 温筝又重复一遍,眼底感情翻涌,像海上猎取路人的海妖,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吸引力。 她的话好似把他当成商品,喜欢,不喜欢,因某处特性最讨我喜欢……诸如此类的形容。 下意识忽视了她用词上的歧义,程曳笑了笑:“谢谢你的喜欢。” 为了什么而喜欢不重要,达成喜欢这个结果就可以。颠沛流离这么久,程曳早就过了因为一个词语一句话深究的敏感时段,他通通都接受。 “喝点水吧。”他把自己准备的水递过来,“一会就是女子800米,你注意安全,跑不下来就停下,我在旁边接你。” 仰头喝了一大口水,温筝果决地摇摇头:“我从小练舞,腿快被掰断了都没放弃,一个800米,小意思。” 又不是没跑过体侧。 闻言,程曳觉得她挺可爱,抬手捏了下她下巴,唇角勾起弧度:“你这么拼命,到底想在我这赢什么条件?” 温筝笑而不语,有意营造神秘感。 关于她想让他做什么,她现在尚未想好。但一定要占足他便宜,让他永远记着她。想到这种可能,温筝嘴角翘起,发自内心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