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 一晃眼,凌菘跟着兄长来到白山村,已经足足有一年了。 她快满五岁了。 个头长高了一些,两条羊角辫也更长了。 十一岁的凌粟长得更快,比原来足足高出了小半个头。 力气也变得越来越大。 吃饱饭的时候,能面不改色地举起村头的石磨。 这让村民们大为惊叹,同时对她们兄妹也热情了不少。 有这样的“壮士”在村子里,等闲一些强盗或者邻村的欺凌,就需要掂量掂量了。 这对全村人来说都是好事。 只不过他们的热情仅限于口头上。 大家的生活都很艰辛,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可以拿出来讨好别人。 兄妹俩这一年的生活状况,就是村子里所有村民的写照: 纵然凌粟第一次进山打猎就带回来了两只锦鸡,彩头很好。 可并不意味着每次都能有收获。 更多的时候,只能带回来一些野菜、山菇之类的山货。 生活格外的清苦。 有些时候,接连几天打不到猎物,兄妹俩就只能天天喝野菜粥。 还不能喝得太浓稠。 不然的话,家里的粟米顶不了几日就会被吃完。 平均一个月下来,凌粟大概才能在山中捕获一只野山羊,外加三五只野兔子、几只锦鸡之类的小动物。 没有捕捉到猎物的时候,能从鸟窝里掏到几个鸟蛋带回来一起煮在粥里。 对凌菘来说就算是很不错的加餐了。 经验不足,再加上没有强劲趁手的兵器,仅靠一把竹弓,凌粟很难捕捉到大型的食肉动物。 老虎、狼、黑豺、花豹…… 捉不到这些东西,就没法用它们的毛皮去城里换取粟米、盐茶等生活必需品。 更不用说花钱扯几尺布给凌菘做新衣服了。 这个世道,对许多凡人来说,能每日吃饱饭,就已经是一种奢侈。 …… 穷归穷。 凌菘在白山村生活的这一年里却很快乐。 即便她身上的衣服早就穿不下了,全是补丁,甚至时不时还会饿一下肚子,但她依旧很满足。 兄长凌粟进山打猎后,她就去村头跟同龄人玩耍。 这样等凌粟回来的时候,她就能第一时间看到哥哥的身影了。 晚上兄妹俩一起吃饭,她已经学会了洗碗,所以晚上吃完饭洗碗刷锅的事情她会自告奋勇的去做。 偶尔凌粟在家休息时,凌菘就会缠着兄长一起玩。 鬼脸面具是他们唯一的玩具。 但没关系,她可以和兄长轮流戴着玩,一些看起来极其幼稚的小游戏,凌菘能缠着凌粟从早玩到晚,不亦乐乎。 凌粟也从没有表现过不耐烦的神色。 他们好像天生就应该是一对兄妹。 如此,转眼又过去了两年。 凌菘六岁了。 昨天刚刚过完生日。 她其实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于是凌粟就把她的生日定在了他们在曲水城第一次相遇的那一天。 三年的时间,足以改变许多事情, 比如凌粟已经渐渐有成为村子里最强猎人的潜质了,比如凌菘学会了怎么缝补衣物、洗衣做饭。 不变的是她依旧格外的依赖兄长。 只要凌粟进山打猎,亦或是去城里贩卖山货,她都会整天在村头玩耍,专门等着凌粟回来。 这天下午,凌菘照常在村口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几个小孩子玩得正开心时,其中一个小男孩忽然指着远处朝众人喊道: “快看,有彩虹!” 四五个小萝卜头齐齐朝着小男孩儿手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远处天际几道五彩缤纷的长虹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着村子这边延伸而来。 准确的说,是朝着存在这边飞来。 “那些彩虹好漂亮啊,还在往我们这里飞呢,好神奇,囡囡你知道那是什么吗?”一个小女孩儿站在凌菘身边,睁大眼睛,满是好奇。 “小萱姐姐,那些不是彩虹,是仙师。”凌菘说道。 她也在目不转睛地望着那些疾驰而来的“彩虹”。 凌菘很清楚的记得,三年前,她跟兄长刚刚离开曲水城的时候,在城外就见过这种彩虹。 当时,那些彩虹飞得很低。 她看到了是有人在上面飞过而留下的痕迹,所以才会问满嘴黑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