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他们在屋子的一个角落,看见了气味产生的来源,也就是那坨东西..... …… …… “操你妈欺人太甚!我一定宰了你!” “士可杀,不可辱!如此行径必定是在挑衅!不杀此人我周耀阳誓不为人!” 家里进贼可以忍。 贼把东西偷了,勉强可以忍。 可当那贼把东西偷了,又留下一样东西…… 忍无可忍! 谭斌,周耀阳目眦欲裂。 当即冲到门外————透了透气。 细心的谭斌在地面发现了可疑的痕迹。 观察后得出结论! 是一辆车,应是偷家贼的交通工具。 车应该极重,因为车轮印很大,且把夯实的土地压出浅坑,那么体积也小不了。 谭斌沿着痕迹走到368G道,虽然下过暴雨,想来是那辆车极重的缘故,依然在柏油马路上留有印记,尽管不是很清晰,常人几乎察觉不出。 他不一样,做雇佣兵这行,等于把头别在裤腰带,追踪和反追踪这样的杀人必备和基本保命技能,他都很擅长。 沿着这条不是很清晰的印记,他有十足把握,找到那欺人太甚的偷家贼! 谭斌冷静地想了想,越想越气! 因为他无论怎么想,那坨散发恶臭的东西总是在脑海挥之不去。 要不把这可恶的小贼千刀万剐,除之后快,他以后一定会留下心理阴影,说不定还会因此影响胃口,吃嘛嘛不香,因此得上抑郁症,然后发展成神经病,最后无法治愈,痛苦一生。 所以,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宰了他! 当即对周耀阳打了声招呼,提出建议,俩人无异议,立马翻身上车。 沿着痕迹,油门到底,怒气使他发挥出超长车技,在青霞山连续漂移过弯,连夜追了过去。 PS:写这段话是为了求个票和追读,顺便水上几个字凑满2000字发一章。 嗯,好了,等我发完这几个字就刚好2000字,一切刚刚好,完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