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得。 “混蛋!你不是说你不记仇的吗!” 黑暗的仓库内,四眼仔已然和丧尸扭打在一起,身上,手上,脸上,已不知被咬了多少口。 “是啊,我这个人从来不记仇。” 弹了弹烟灰,林言不紧不慢道:“一般当场就报。” “混蛋!啊……小哥……不……大哥,快把门打开,放我出去吧,你不想要我老婆了吗?” 四眼仔尤不死心,作最后的挣扎。 “我虽然喜欢漂亮女人,但不至于那么变态。” 仗势夺人妻女,与那曹贼何异? 虽说末世,法律不存,秩序不在,但林言有自己的原则,不屑这么做。 不然与那些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尸走肉有何区别? 他是个人。 正因如此,听见四眼仔要把老婆卖了,换取自己生路,才有了将之引到这间仓库的想法。 这样的衣冠禽兽自生自灭实在便宜他,斯文败类,就该一口一口被丧尸咬死,吃掉! 林言拔下仓库门上的钥匙,捡起地上的两箱物资,孤身没入黑夜的雨幕中。 身后传来四眼仔撕心裂肺的叫骂:“狗东西!王八蛋!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啊……不要咬了……好痛……” 很快,一切归于平静,只剩下吭哧吭哧咀嚼血肉的声音。 …… 回到刘嫂家,林言将门窗紧闭反锁,走进卧室,仰躺在床上。 休息一会,他拿出碎屏手机,反复尝试,确认依旧没信号后,随手把手机丢一旁。 随即翻了个身,枕着双手,将这几天发生的事在心里默默复盘一遍。 汲取其中信息,结合自身情况,为将来做打算。 目前有所了解的是: 末世来临。 大部分人变成了丧尸。 世界磁场出现问题,信号消失了。 短时间内,官方集结有效力量,筑起防线,建立安全区的希望不大。 长时间也够呛! 末世中,目前没有什么可以依靠,能拯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这很糟糕。 但有一点值得欣慰。 他的身体情况。 被阿珍咬过后,他的身体出现了某种异变。 食量变得非常惊人,堪称吃货中的吃货。 拥有类似丧尸的某种特性,精力充沛(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疲软的症状) 不被丧尸攻击(疑似被丧尸当成同类) 仅凭最后一点,足以让他在丧尸遍地的末世保全自身。 …… 闭上眼睛,林言脑海浮现出奶奶满是褶皱却又分外慈祥的脸。 末世不会区别对待任何人,上了年纪的孤寡老人在这场浩劫中生存下来的机会无限接近于零。 即便如此。 林言也已决定无论如何要回永城一趟。 总要回去看一眼的。 置至亲于不顾,一个人苟在角落里独活,人生有何意义? 人,总要有个念想。 尽管林言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但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 回永城。 顺带着,一路看看其它城市的现状。 还是那句话,不相信人类就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 万事万物,一切皆有转机! 确认想法后不久,林言回想起四眼仔的丑陋嘴脸。 他的自私和无耻今天给自己上了一课。 人心叵测! 末世中,失去条条框框的约束,为了生存,人做出什么疯狂的事都在情理之中。 至于良心,道德? 呵呵! 只会咬人的丧尸可以不怕,没有底线的人却不得不防。 得找件防身的家伙……林言思忖着。 冷兵器肯定不行……都末世了,是个人都会搞几件冷兵器防身。 林言对自己的拳脚很有逼数,大家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万一被人算计,压根讨不到便宜。 必须得搞把枪…… 由于夏国全民禁枪,这种违规品寻常地方很难搞到。 只有像治安署,武装署,管教所之类的特殊部门才有。 兴洲市现已水深火热,这些地方想必早已无人看管。 明天去这些地方查探,一定得搞把热武器搁身上防身,之后再着手回家的具体计划…… 林言打定主意,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