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张队,我来考考你,你知道犯罪分为几个阶段么?” “五个,第一阶段是进入阶段进入阶段是指作案人从进入现场到接触被害人之间的行为过程。这个阶段的重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案人抵达并且进入现场的行为方式。二是作案人进入现场后在接触被害人之前所实施的行为。对于有预谋的杀人案件,进入阶段往往意味着实施犯罪的开始,比如作案人进入现场后拔除电话线、关闭或打开照明、就地取材获得作案工具等。” “那第二个呢?” “第二个是接触阶段,接触阶段是指作案人从开始接触被害人到实施攻击杀人前的行为过程。根据有无控制行为,可将接触阶段分成有控制行为和无控制行为两种类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接触阶段最重要的行为是控制行为。” “看来你这方面还是很懂的嘛。” “那必须的,作为刑警队长长期接触案件,这点东西不得不进行了解。” “那第三个阶段呢?” “就是实行犯罪的杀人阶段了,杀人阶段是指作案人实施并完成杀人的行为过程,任何一起杀人案件,可以没有进入阶段,如纯属偶遇;也可以没有接触阶段和后续的处置阶段,甚至也没有离开阶段(如自杀),但是杀人阶段是犯罪的核心。” “从这个意义上似乎可以说明,杀人阶段不仅是现场重建的核心,而且法医检验是查明杀人阶段真相的核心。” “对啊,这不就是你一直破案比我们牛的一点么?你还原的比我们又准又快,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啊。” “现场重建和作案人数分析一样,是现场分析最为基础的内容,也是作案动机判断与作案人刻画的前提和条件。归纳起来,现场重建的价值至少体现在作案动机、提供破案线索、印证犯罪证据三个方面。只要张队你弄明白了一些关键点,其实破案是很容易的事,其中的逻辑关系理顺了就行。” “那你说说接下来的处置和离开阶段啊?我看你你平常的案件重建基本都有后面两个阶段,应该对这俩阶段挺熟的吧?” “处置阶段是指作案人实施杀人后到离开现场前的时期内的行为过程。我们将此阶段作案人实施的行为统称为附加行为。根据作案人实施行为的目的不同,可以将附加行为分为毁证目的的行为和实现动机的行为两个方面。毁证目的的行为是指作案人为了毁灭犯罪证据而实施的行为,通常包括针对尸体和针对现场采取的行为,前者如碎尸、毁容掩埋等,后者如清理、擦抹、焚烧等。 实现动机的行为是指作案人为了达到作案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如为了达到谋财目的而翻动寻找财物等,为了达到谋性的目的而奸尸满足性欲等,为了达到发泄愤怒的目的而实施发泄行为。” “很明显这次的案件中的处置阶段中的两个行为皆有,更加偏向的是毁灭证据。” “是的,侵犯行为且没有留下痕迹不是一个临时起意,至少平常对万敏存在性幻想,可能萌发杀人的想法之后就顺带想到,但抢劫钱财就是一个偏向于隐藏掩盖自己真正的杀人目的面具。 最后离开阶段是指作案人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过程。通常在作案过程的5个阶段中,离开阶段持续时间最短,作案人的行为也较单一。在离开阶段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物品处置。二是离开方式。物品处置是指作案人带离的物品和扔弃的物品,前者指作案人从现场获取的物品,后者指作案人携带而来扔弃在现场的物品。离开方式是指作案人离开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案人离开时的行为如关闭照明、反锁大门等。二是作案人离开现场的方式如翻墙而人开门而出、徒步而来驾车而去等。知道犯罪的五个阶段可以有助于寻找罪犯。” “目前处置阶段的凶器还在找,离开阶段的交通方式还未知,只能等等结果了。” [廖萧家] 门外早就站了几个警员,腰间配备了手枪。 “二位留步,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二人亮出证件。 其中一位警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