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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再见(1 / 3)

大明门东街一路向东,相比东郭盛他们家的方向大概齐再向东有一里的位置有一死胡同,叫丰安胡同。

丰安胡同不大,由南口进入也就不到一里地深就到头了,本来是前元的殡葬一条街,专门给当时最尊贵的蒙古人服务。

明朝开国之后,因为有这么一重关系在,北平人都不乐意在这呆,就改成了外来行商落脚的客栈,因为价格便宜成为外地商旅的首选。

后来经过太宗朱棣迁都北平,大肆扩建城池规模之后,竟因其商业发达,逐渐成为了一处集散中心。

时过境迁开国八十年之后,丰安胡同早已没了本地人的白眼。

也只有真正的老北平才知道他原来的历史,而这个丰安胡同的官方称呼现在也多已不用,大家都习惯称呼它为黑市胡同。

六月十六一大早,黑市胡同已经开始日复一日的忙碌。

虽然这处地方越来越繁华,可建筑样式还是刚开国的客栈模样。

历经几十年的时间,已经有了破败之感,不过这也是黑市中人的骄傲之一,好像如此更能显示出他的非同凡响。

置身其中,不管男女老幼,只要在这黑市胡同的十个有九个半都在谈论粮食,剩下那半个也是在说我没钱了,可惜了这么好的发财机会。

此刻的黑市胡同最深处的一出院落,有别于外面的热闹,显得安静异常。

即使是此处最大的院子,也只是个三进院,正堂中正有十几个身着绫罗绸缎的客商,在这略显逼仄的空间中,各自占据了一块地方。

相比于外面之人的疯狂,里面的人看起来都更淡然一些,只是脸上的得意之色都已经是浓浓的化不开了。

他们就是一手造成了如今局面的操盘手,之所以不说他们是黑手,是因为这小小的一条街道,明目张胆的摆在这里,如何能躲过有心人的探查,锦衣卫也知道,可为什么没人来抓人呢?

“昨日的情形大家都看到了,那些穷人朝廷快按不住了,虽然有什么劳什子柳心居搅局,不过有昨天一天的时间,他们还能有多少存货?

不如今天就直接一步到位,将粮食全放出去,就照着二百五十两一石的价格卖!”约莫三十出头模样的商人范安第一个开口。

他旁边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干瘦老头,看起来年纪比他大一倍的叫干鸿。

干鸿闻言说:“最多再有一个月时间,这价就捂不住了,到时候整个大明的粮食都得汇集京城,尽快落袋为安吧。”

“怕什么!有上头的大人们在,还能让他们好好进来?”范安显然对干鸿说的不屑一顾,“二位公子您们说是吧?”

他口中的二位公子就是金濂跟石璞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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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金孟、 石平,两人一胖一瘦一高一矮,颇有些胖瘦头陀的滑稽。

金孟长得敦实,一双眼睛弯起,几乎看不见眼珠子,什么时候都像是在笑眯眯的看着你。

“是什么?早就跟你们说过了,这事只是我们俩人的生意,跟我爹他们没关系,再胡乱攀扯,小心你的狗头!”只是金孟人一说话,就不那么客气了。

范安讪笑点头,闷闷跑到角落里不敢说话。

石平本就长得最高,又有当朝尚书的爹撑腰,眼神巡堄之下,没有谁敢跟他对视。

“各位,我石某人再说一遍,这京城的粮价只是因为缺粮所致,跟我们跟我们背后的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至于你们口中所说的便利,也只是那些官员自己的想法,跟其他人无关。

大家都是生意人,为的是财,没有人愿意搅合进去什么朝堂争斗吧?

到时候有些人没事,可不代表大家都没事。”

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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